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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威委员呼吁:不要让公积金成为“提款机”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09-06-18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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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雷新)十几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公积金使用被指为“嫌贫爱富”,全国只有约20%的缴存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使用更多地惠及了中高收入群体,对于许多无力购房的低收入群体来说,他们只能长期缴费直到退休时支取,无法得益于政策实惠。
  6月16日,列席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庄威委员,近几年来一直关注公积金问题。他发现,为了拉动消费,全国很多地方纷纷把公积金作为拉动内需的“提款机”,通过提取公积金买汽车或者买车库。“如果不加强管理,这是非常危险的。”庄威说。
  至2006年底,全国公积金专户扣除备付资金后的沉淀资金为1945.8亿元,占缴存余额的24.7%,部分地区的公积金沉淀比例更大,公积金使用效率仍需提高。为此,庄威在会上提出:以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就是扩大公积金的现有实际使用范围,允许缴存者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的房租。”
  更为重要的是,实施以公积金付房租政策对拉动社会消费将产生积极作用。庄威解释,“这是因为,以公积金付房租后,租房者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将得到改善,他们原来用于支付房租的资金将可用于其他消费,这等于增加了一笔当期可支配收入。”
  据了解,公积金缴存者都是在职职工,是社会消费的主力军。而对该政策实施要求最迫切的,主要是新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和低收入家庭。
  根据建设部公布的数据计算,2006年我国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平均年增加公积金4233元,以此推算,实行公积金付房租政策后,单职工和双职工月增加可支配财力为353元和706元,年增可支配财力分别达4000多元和8000多元。
  “如果全国公积金缴存人员总数中的20%能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其年金额将达1000亿元,这些远期资金储备的大部分将转化为一笔可观的即期居民消费。”庄委员对此算了一笔账。
  “实施以住房公积金付房租政策,也可促进房租市场规范和增加房屋租赁税收,而公积金的沉淀资金也将比目前下降,可谓一举多得。”庄威说。“但是,在支付上一定要坚持从严管理,明确规定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已税发票等材料,杜绝虚假套取公积金行为,并可考虑以公积金付房租记录作为发放住房贷款的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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