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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车竞建议:尽快调整港口深水岸线划分标准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3-22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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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你们这份提案很好,沿海省份应该联名提出。”两会期间,在辽全国政协委员车竞敲开了一位在闽全国政协委员房门,商讨联名提出《关于调整港口深水岸线划分标准的建议》提案,这已是车委员找到的第五位沿海省份的全国政协委员。

  “近年来,我们辽宁省新建港口几乎全部为万吨级以上的深水码头,其中大部分是5万吨级至30万吨级大型深水码头,依照目前的港口深水岸线标准,这些新建港口必须经过国家审批,这不仅拖延了时间,也给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带来较重负担,你们福建省怎么样……”“福建和辽宁遇到的情况完全一致,调整港口深水岸线划分标准看来势在必行。”两位委员就提案内容达成共识。

  车竞委员提出,目前,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深水岸线标准指的是建设万吨级及以上泊位利用岸线。这一标准制定于1996年。随着世界海运贸易不断增长以及水运市场竞争加剧,运输船舶不断向大型化发展,新建港口几乎全部为万吨级以上深水码头。这给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带来较大负担。为减轻国家在码头审批项目的负担,《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所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规定“新建港区和年吞吐能力20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深水岸线”的界定仍然沿用原来标准。

  车竞委员分析说,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交通主管部门没有适应国家航运变化和码头建设规律,科学调整已经陈旧的“深水岸线”划分标准。当前,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新的企业项目核准目录,新目录中地方政府的港口码头项目核准权将进一步扩大,届时,改革的新措施与行业部门的旧规定之间的矛盾标准将进一步加剧。因此,尽快调整深水岸线的划分标准已迫在眉睫,他希望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加快“深水岸线”划分标准的调整工作。
  (卜令伟 程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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