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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梧委员:改变以GDP为衡量区域发展水平的标准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08-18    来源: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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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30年来,各地区的经济实力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同时要看到,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资源要素还会向发展条件较好,回报率较高的区域集聚,扭转区域发展差距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标准如何确定?现在各地仍把GDP或人均GDP指标大致相当作为区域是否协调发展的第一衡量标准或主要衡量标准。但是,由于各地区自然禀赋与地理位置差异,不同区域GDP或人均GDP是不可能一致的。

  应当考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设施基本完备为主要指标来衡量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建立完善的面向全民的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设施,是在发展过程中缩小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普遍做法。我国由于前一阶段各地偏重总量GDP或人均GDP指标,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没有提到应有的位置,致使居民收入一次分配的地区差距,经过二次分配反而扩大了。因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前区域协调发展工作中应当着力解决的问题。我国国力提高了,财政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是有较大空间的。2008年,我国用于教育、医疗和社保的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29.7%,比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的国家平均低13个百分点,比人均GDP3000美元至6000美元的国家平均低24.3个百分点。

  建议:一、加快财政支出制度改革步伐,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加快完成从投资型财政体制向公共服务型财政体制的转型;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力分配关系,将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划归中央,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的保障机制;三、按照均等化的方向改革公共服务领域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尤其是加大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转移支付,逐步缩小各地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差距;四、着手研究逐步平衡地区间的公共服务水平,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先解决地区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过大问题,进而解决地区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以上措施大致到位,对于区域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区域协调发展的方向,是打破各类地方保护,促进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地区间合理地自由流动,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统一,改革与完善财税制度和资源管理体制,加大中央与各地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特别困难地区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要警惕过多的国家级区域规划形成层次不等、种类繁多、画地为牢的各类财税、土地、外贸等优惠政策,结果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统一市场,形成地方政府主导的区域性GDP竞争,最终加大了区域协调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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