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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成员呼吁:呵护“地球之肾”需要国家支持公众参与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0-10-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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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拥有湿地总面积424.5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1.03%,居全国第三位。然而近年来,由于长期干旱、人口增长、人类活动频繁,内蒙古的湿地普遍缺水,面积不断萎缩,加上湿地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河流水量锐减、湖泊水富营养化、沼泽干涸,而湿地管理体制不顺畅、投入严重不足,湿地生态环境退化的趋势加剧。为此,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区委主委董恒宇日前呼吁,要通过唤起全民保护湿地的意识、加快湿地保护立法、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科学研究、完善协调管理机制等措施,加强对湿地的保护与建设。

  调研发现,新世纪以来,内蒙古遭受了持续的干旱天气,加之地表水过量利用、地下水超采,致使许多河道断流,湖泊沼泽萎缩干涸,湿地减少。同时,由于超载放牧,可利用草场日趋萎缩,导致大量的畜群涌入湿地;一些河流湖泊源头及两岸的大片湿地被开垦为农田;一些产能落后的项目用水量很大,这些都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区域内湿地生态环境。“分部门规划、分部门实施”的保护与建设格局使得湿地保护管理体制不畅。目前,内蒙古全区除了被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湿地有保护工程资金支持外,其余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匮乏,无法开展有效的保护工作。

  鉴于此,董恒宇建议,要把普及湿地知识、提高保护意识作为湿地保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多渠道宣传湿地的功能和作用,使保护湿地成为社会民众的自觉行动;国家应加快立法步伐,尽快颁布湿地保护法;要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争将内蒙古湿地保护纳入全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单位;通过转移湿地生态地区人口、制止滥垦湿地种田和超载放牧的行为、淘汰耗水耗能落后产能、切实转变用水方式等措施,正确处理湿地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建立湿地定期调查和动态监测站,为湿地保护、合理利用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全面评估湿地碳汇价值,通过碳汇交易获得资金进行湿地保护;加强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的建设,确保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湿地保护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有效的湿地保护管理协调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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