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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新农村建设中应谨防地质灾害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1-02-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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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建设中应谨防地质害   

           ■全国政协委员  王林   湖北省保康县政协委员  王俊楚

    目前,随着我国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政策的实施,各地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情高涨,改变农村面貌的各项建设如火如荼。然而,新农村建设中许多缺陷工程正成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原因。

  一、乱挖乱填诱发地质灾害。山区居住环境较差,农民群众为改善居住环境,建房时多为切坡建房。在建房过程中,农民群众过度追求场地的绝对平整,由此形成了许多挖方、填方边坡,极易成为滑坡隐患。填方厚度较大时,还可能导致地面和建筑物基础不均匀沉降问题。在实施“村村通”公路工程中,有不少地方凭经验乱挖乱炸,遇到暴雨时,极易形成滑坡灾害。

  二、人为改变河道路线诱发地质灾害。一些地方在建设中未经专业技术人员科学论证,人为地缩小河道宽度,或改变流域走向,致使山洪不能有效排除,引发地质灾害。

  三、随意兴建池塘诱发地质灾害。在村镇建设中,为了生活、生产用水的需要,常常新建不少池塘。但少数池塘没有经过合理的选址和设计,当滑坡体或不稳定斜坡发生变形拉裂时,池塘的水体极易渗入,加剧了滑坡的形成,埋下了地质灾害隐患。

  四、轻视基础设施建设诱发地质灾害。一方面,在许多新农村规划建设中,生活废水和雨水的排放设施不配套,由此形成了长年不断的入渗水源,致使坡体稳定性大大降低,地面裂缝增加增大;另一方面,乡村的排水设施,特别是位于民居后山的山水排放设施多被忽视,山水沟疏通不及时,如遇暴雨时不仅发挥不了排水作用,反而起到汇集地表水渗入坡内的恶果。同时,建房平场或道路切坡后,未能对边坡合理加固,极易引发较大范围的滑动。

  五、不当选择绿化植物诱发地质灾害。一些农户在建房后,习惯性地在房前屋后栽植一些过高、过密的乔木树种进行绿化。而大量的事例证明,当斜坡较陡、表层土体松软时,过密的植被、过高的乔木在大风大雨中容易摆动,树木的摆动会加剧土体松动和促进水体渗入,导致山坡稳定性下降,进而诱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在新农村建设中预防地质灾害,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的工作。为此,建议:

  一、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地质灾害防治这根弦。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的党委、政府,应将抗地质灾害的能力是否达标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指标。

  二、统筹安排,制定与新农村建设相配套的减灾防灾专项规划。在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集镇、村庄规划时,应针对各乡镇地质灾害的成灾背景和经济发展状况科学制定规划。

  三、坚持评估,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建房、安全建房。应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确认适宜建房后才能批地。

  四、延伸触角,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在有条件的乡(镇)成立农村建房工程技术指导服务机构,由其对选址、设计、施工等环节提出指导性或指令性建议,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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