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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和委员呼吁打破民办学校发展“瓶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1-03-18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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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这是对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所给予的高度肯定,民办教育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由于相关的政策法规的滞后性和不配套,目前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然面临一些障碍和问题。全国政协委员秦和提出,民办学校法人属性及法人身份还不够明确,这个问题不尽快解决,将影响《纲要》中对民办教育的规划目标的实现。

  秦和认为,目前,绝大多数民办学校都被认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这一类别,这种分类事实上造成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法人属性和身份上的差别,以及在人事制度、社会保险、税收和会计核算制度等诸多方面的法律上的区别,这些制度导致了民办教师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在事实上存在着的不平等,成为民办学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秦和建议,对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等部门法规文件中与《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将要颁布实施的《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不一致的条款,做出恰当的修订。同时,建议地方机构编制部门应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民办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给民办学校核定拨付一定比例的教师编制,使民办学校教师同等享受公办学校教师的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政策,推动民办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李凤英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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