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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铀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1-05-03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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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奶粉、地沟油、山寨食品等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后或多或少反映出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李铀日前提出,我国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各环节监管衔接不紧、力量分散,综合协调建设滞后。应当大力加强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
  李铀提出,目前,食品安全工作可谓“多龙治水”,一个强有力的综合协调机构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2010年2月,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单设了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协调,但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相对滞后。由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层级不高、缺乏单独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保障,难以有效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力量亟待加强。
  李铀建议地方各级政府参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设立模式,加强本地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量建设,成立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并单独设立独立于监管部门的办事机构,保障人员编制和经费,赋予其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责,以切实加强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威性。首先在市、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建设,以市、县级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为主体,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统一的机构,统一负责本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快食品安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监管效能。然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建立一个或两个部门总体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改变目前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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