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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关注社会组织发展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1-06-23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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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的一项重点工作。22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专题组的讨论会上,充分发挥组织作用,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常委们和列席人员关注的热点之一。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振寰常委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要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工会组织要推动解决职工利益问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建设。”徐振寰建议。
  常委和委员们关注的目光也从工会组织向其他社会组织拓展。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信息研究协会会长王宪鹏今年参加了全国政协社法委组织的关于社会组织的调研。“各地的经验表明,我国大多数社会组织在政府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反映群众诉求,而且能够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缓冲器’和‘调和器’的作用。”王宪鹏认为,应广泛团结各类社会组织以及他们所联系的各种社会力量,并通过他们平衡好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王宪鹏建议,从国家层面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指导思想、发展路径进行宏观长远设计,逐步构建起党领导的以人民团体为主体、各类社会组织共同繁荣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组织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说:“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散、乱、弱,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晰,相互缺乏沟通,协调难度大,看似都在管但实际上并没有形成合力。”王名建议,在中央层面成立社会组织管理领导机构,吸纳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统筹领导力量、制定政策、工作协调、任务落实。各地可比照此模式建立相应机构。同时启动社会组织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可先行出台《行业协会法》、《慈善法》等单项法规,以此为基础逐步完善社会组织法律体系,实现政府对社会组织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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