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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建言——加快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1-08-04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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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本栏目记者采写的通讯《从“高铁追尾”看旅游安全》一文,文章见报后在旅游业界引起广泛关注。“高铁追尾”事故,让人们重新审视旅游安全、出行投保意外责任险等事宜。本期本报记者再次连线政协委员,倾听委员们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言献策。
  “旅游安全是什么?
  “旅游安全是什么?就是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旅行社就得全程保障游客的安全。旅途行程中,出行涉及交通安全、住宿涉及消防安全、吃饭涉及食品安全、娱乐涉及设施安全、购物涉及质量安全等等,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还有各种各样不可避免的天灾人祸,都得防范。哪个环节安全有漏洞,游客出游都可能出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连介德建议加快我国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我国旅游市场发展虽然快,但由于企业安全意识弱、处罚力度小,旅游安全保障做得并不到位。连介德委员说,“旅游行程中,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加,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治安犯罪等引起的旅游安全事件的概率有所上升。”为此,连介德委员建议:加强旅游安全法规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增强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约束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各种不当行为。加快建设旅游安全预警系统,对旅游安全动向进行预测并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建设和完善旅游安全急救系统,协调统筹旅游安全急救工作所涉及的各个部门,成立旅游救援指挥中心。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保险体系,建立旅游保险服务信息平台,设立旅游保险基金。
  “从理论上来说,完善的旅游安全预警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然而真正要出现一个评估机构,这个机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评估风险,而实际上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能够对旅游风险做出准确评估的机构,即使发布旅游安全警示,其警示也是非强制性的,因此施行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实际在操作中难度极大。”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有不同见解。
  “突发安全事件,无论天灾还是人祸,都有专业部门负责发布信息,如外交部、公安部、安监总局、交通部、气象局等,即使这些专业部门也不能预警突发事件,何况对于这些专业领域,旅游部门行政级别比这些部门低,如何对这些情况进行汇总和协调,然后做出符合实际的评估,无疑是一个难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
  完善旅游安全保险体系
  关于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保险体系,全国政协常委、同济大学副校长郑惠强与连介德委员的建议不谋而合。郑惠强委员呼吁,由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在全国旅游行业把由旅行社单独向保险公司投保,改为由旅游行业协会统一向保险公司承保意外责任险。
  郑惠强常委介绍说,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大多规定,要求注册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投保意外责任险。这一措施有效分散了旅行社风险责任,保障了游客的权益,受到旅行社和游客的普遍欢迎。但由于旅游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一般一二十万元注册资金即可申请开业。如果一概要求旅行社单独投保高额保单,这对利润并不丰厚的旅游企业来说难以落实,故建议改为由旅游行业协会统一向保险公司承保意外责任险。统一投保的保费,可以向当地旅行社征集或直接在旅行社交纳的会费中支取,以降低旅行社的投保成本。
  郑惠强常委建议,旅游行业协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理想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出具大额保单。一旦发生重大旅游事故,由保险公司以每件事故在一定限额以内承担保险责任。各旅行社在广告及门店标识中,应明确告示是否参加了旅游行业协会的统一投保。“上述措施有利于旅行社增强意外责任赔付能力,非但不会增加投保负担,一些大型旅行社还可能因此降低投保成本。”郑惠强常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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