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研讨会

在政协履职实践中中共党员委员要走前头带好头
——福建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张兆民

2018-09-19来源:中国政协网
A- A+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当前政协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下面,就中共党员委员要在政协履职实践中走前头、带好头,谈一下我的体会。

一是为什么中共党员委员要走前头、带好头

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让我更加深化了认识,也就是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我国的各党派、团体、界别、阶层、组织,中国共产党在整个体系中起核心地位,统领作用,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我们是中共党员委员,是中共党组织中的一员,就是应该走前头、带好头。

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始终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中国共产党的决策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工作中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风雨如磐不动摇。”人民政协就是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其社会各界的作用,大团结大联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路,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建言献策,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在政协组织中党员委员,都具有双重身份,不仅是政协委员,更是中共党员;都具有双重责任,不仅要履行委员职责,更要履行中共党员责任。政协组织中每一名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和宗旨,在政协工作中走前头、带好头。

二是中共党员委员要更加自觉践行“四个”走前头、带好头

1、要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走前头、带好头。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上要走前头,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走前头。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担负党员责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各阶层的贯彻和实施。中共党员委员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党章党纪、政协章程和各项制度;要带头讲奉献,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将党和人民的事业装在心中,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要用严格自律诠释对党忠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经常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端正做事,清白做人。只有自身走前头、带好头,树立好形象、好样板,才能团结联合各党派各界人士,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凝聚最大向心力,共同为国家发展献计出力。

2、要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走前头、带好头。习近平新思想和十九大报告全面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念、思想、方略和举措,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汪洋主席指出,“广大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中要找准位置、加强学习,深入了解情况,先当学生、后当先生。要把参政议政作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提高建言资政的能力水平,共同开创新一届政协工作新局面。”当前,我国面临新矛盾、新挑战、新机遇和新使命,中共党员委员就必须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和统战知识,在学习相关领域的业务知识上走前头、带好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前头、带好头。

3、要在尽责履职上脚踏实地走前头、带好头。省委书记于伟国指出:“政协委员要紧扣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发挥政协委员专业性、领域性强的优势,多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多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中共党员委员要在履行委员义务,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走前头,带头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别是按照制度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活动,保证政协活动的委员出席率。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情。带头多撰写提案,多反映社情民意,多建言献策,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联系群众,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党员委员要发挥联系各方的独特优势,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团结联谊,努力把不同党派、不同团体、不同界别、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民族的人士团结起来,把社会各方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助推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4、要在加强组织建设和管理上走前头、带好头。崔玉英主席指出:“只有加强政协党的组织建设、提升政协党组织的战斗力,才能通过政协的民主程序,将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才能实现党对政协的全面领导。”政协党组作为党在人民政协组织中设立的领导机构,肩负着管党治党的重大责任,要着力健全中共党员委员组织建设。目前省政协设立了省政协党组和办公厅党组,专委会依托办公室设立党支部,党建工作覆盖专委会主任、专职副主任和机关干部。在党委政府中未任职的中共党员委员,组织关系大都在各自单位,游离在政协和原单位党组织之间,政协党组织对他们参加党的活动情况不了解。如何将这部分同志更好的纳入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这是一个新课题,要加强对这类情况的研究,完善组织建设。要进一步研究加强政协党员委员的履职评价、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服务管理。对履职热情不高、履职表现欠佳的党员委员,要采取更严格的惩戒措施。总之,要在加强中共党员委员组织建设和管理上走前头、带好头。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京ICP备08100501号

网站主办:全国政协办公厅

技术支持: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