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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3号提案复文

2016-02-28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3743号(商贸旅游类 1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
    贵委员会“关于实施品牌战略,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品牌不仅是一个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信誉的集中反映,拥有知名品牌的多少,还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的象征。纵观全球产业经济发展,一个发达强盛的经济体都依靠振兴质量,培育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从而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占据优势地位。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已达世界第二,货物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一,“中国制造”遍布全球市场,也培育了一定数量的知名品牌,但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显著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屈指可数,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国是制造大国、品牌弱国,自主品牌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中国品牌建设,是确立国际竞争新优势,推动中国品牌走出去的必然要求,是打造一批优质优价品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集中,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视察时指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李克强总理在 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上强调“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 ”《中国制造 2025》将“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列为战略任务和重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局不断完善品牌建设的机制和措施,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开展并将做好一系列工作。
    一、实施品牌战略已开展的工作
    (一)牵头制定政策,统筹推进品牌建设。质检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资委、知识产权局、旅游局等 6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全面加强品牌建设做出了部署。明确了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品牌建设的重点领域,出台了加强品牌建设的一系列措施,为我国品牌建设的工作指出了方向。同时经中央批准同意,质检总局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共同开展了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树立标杆、弘扬先进,激励中国企业打造世界品牌的决心和信心,提升中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发挥行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发起成立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充分发挥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搭建推进品牌建设的工作平台,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桥梁纽带作用,推广先进的品牌管理模式和方法,为加强品牌建设提供专业服务,引导广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信誉水平,树立品牌意识,走品牌发展之路。
    (三)夯实质量基础,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大力推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加快标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升质量水平,推动品牌建设的规范化,努力打造具有竞争力、影响力的品牌。同时,加强品牌建设领域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完善品牌从业人员培训体系,目前已经培训质量、品牌相关专业人才超过 13万人,为品牌培育提供了专业人才支撑。
    (四)开展品牌评价标准化工作,推动品牌价值提升。推动成立全国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32),制定发布了 21项品牌价值评价国家标准,为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联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央电视台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和发布工作, 2014年共对全国 329个品牌的价值进行了评价,总价值为 22118亿元。有效宣传和推广了我国品牌建设的成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提升中国品牌的影响力。
    (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中国品牌走出去。推动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成立国际品牌价值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由我国担任秘书国。 2014年和 2015年连续两年主导召开国际品牌价值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ISO/TC289)会议,深化和丰富品牌评价的内涵,使我国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领域占据了关键和主导作用,强化了中国品牌评价的话语权,推进中国品牌的国际化发展。
    (六)开展品牌示范区建设,打造区域知名品牌。以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活动。目前全国共有 30个省(区、市)的 303个园区申请创建, 194个园区获批筹建, 30个园区获得命名,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依靠质量创建知名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打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培育区域知名品牌。
    (七)加强品牌保护,优化品牌建设环境。质检总局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围绕重点产品,加大打假力度,组织开展打假专项行动,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全国“双打”各项工作部署,查办“双打”案件。 2014年,全国质检系统共查办“双打”案件 1.8万起,涉案货值 10亿元,移送公安机关 214起,捣毁窝点 392个。工商总局依法行使商标确权、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等职责,为实现和保护企业品牌价值提供有效途径。知识产权局积极推动实施专利申请便利措施,开通网上在线申请,实现办理注册及缴费足不出户,为品牌建设提供方便。启动《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品牌保护。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努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知名品牌,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一)研究制定品牌建设“十三五”规划。加强品牌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品牌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措施,部署开展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协调,力争将品牌建设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制定品牌建设专项规划,为我国品牌建设提供政策支撑。
    (二)推动建立品牌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指导协调我国自主品牌发展战略各项工作,引导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通过提升质量、打造品牌,形成品牌建设工作合力。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促进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共同推动我国品牌建设,打造中国品牌良好形象。
    (三)建立完善科学权威的品牌评价标准体系。继续开展品牌领域国家标准研究和起草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同时,抓住 ISO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的有利契机,牵头制定品牌价值评价国际标准,确立我国品牌价值评价的国际主导地位,推动国际品牌价值评价互认,助推中国品牌走出去。
    (四)继续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发布工作。指导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会同相关行业协会、中央媒体等,建立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继续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和发布工作,并确保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五)推进各类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深入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规范区域内产业发展,促进创建知名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培育一批有特色、竞争力强的区域品牌,发挥知名品牌示范区效应,打造具有国际声誉的区域知名品牌。
    (六)营造良好的品牌发展环境。深入开展质量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假冒伪劣工作格局,为品牌建设提供更多保护政策。配合中宣部开展中国品牌对内对外宣传活动,树立中国品牌的良好国际形象。发展改革委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促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有效推动企业加强品牌建设。鼓励优势企业以多种方式“走出去”,巩固扩大国际市场,培育形成“中国制造”新品牌。
    感谢贵委员会对质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为质检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质检总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