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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9号提案复文

2016-02-27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89号(农业水利类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钺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防汛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水旱灾害多发、频发,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极端气候增加,防汛抗旱压力与日俱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洪减灾工作。国家先后开展了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等防汛信息化建设,在全国5个流域、19个省(区、市)建设了125个水情分中心及1893个中央报汛站,建设了连接中央和地方异地视频会商系统,在水利部和流域机构建立了大江大河主要河段的洪水预报系统及重点地区重要河段的防洪调度系统,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区2058个县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
    一、关于统筹协调各部门、行业,加快防汛信息化建设问题
    目前,防汛信息化建设均由防汛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分中央和地方层面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均由地方实施,建设过程中着重加强了气象、水文与防汛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实现了部分气象、水文和防汛基础信息的整合和共享。下一步,我部将加强防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调研,认真梳理分析防汛信息资源不整合、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研究推进防汛信息在更大范围内共享。
    二、关于整合已成系统和数据,建设通用化、标准化平台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抗旱指挥决策能力,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的基础上,我部于2014年开展实施指挥系统二期工程,总工期4年,将重点实施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数据汇集与应用支撑平台等建设,续建防洪工程、旱情、社会经济、地理空间等数据库,新建洪涝灾情统计、实时工情数据库,实现覆盖全国县级以上防汛抗旱单位的实时工情、旱情、灾情信息的在线处理、逐级审核和汇集交换,目前正在组织各地实施。工程建成后,将全面覆盖我国所有流域的防汛抗旱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已有防汛信息系统和数据,实现中央和地方、地方之间的协调联动。
    三、关于探索信息化建设新机制,发挥市场作用问题
    防汛信息化建设由防汛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选择市场主体承担防汛信息化建设任务。防汛信息化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的专业性较强,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的技术公司对防汛信息化系统进行运维管理,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关于加大对防汛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问题
    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防汛管理信息化建设投入的力度。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投入8.02亿元的基础上,自2014—2018年国家将投入12.08亿元用于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国防汛抗旱信息化水平。同时,中央财政2010年至今累计投入247亿元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加强了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等防汛管理信息化建设。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针对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问题,我部已于2009年正式颁布了《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标准》,用于指导地方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规范化管理。中央本级承担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已经纳入我部部门预算。下一步,我部将督促地方水利部门与本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将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系统长期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水利部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