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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药生产使用及市场管理的提案

2016-02-27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03号提案
    案   由:关于农药生产使用及市场管理的提案
    主 办:农业部
    会 办:工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第一提案人:民盟中央
    内 容: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药行业快速发展,现农药生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一。通过合理使用农药,开展生物灾害防控行动,每年挽回粮食和经济作物损失量逐年增加。但据调研,我国在农药生产、经营以及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表现为:
    1.农药生产品种繁多,但种类不平衡,质量不高。除草剂发展不足、比重较弱,很多小宗作物面临无药可用的尴尬局面,部分农药产品质量不高。
    2.《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后,取消了农业部门对农药经营者资格的审查,降低了农药经营的门槛,也导致农药经营户数量无序扩大,大多数经营户素质偏低,无法在正确指导农药使用中发挥应有作用。
    3.农药进入市场要经历多个流通环节,主管部门较多,给农药的监管和执法带来不便。同时,检查执法大队专业人员和执法设备缺乏,经费保障不力,很难保证检查执法质量。
    4.农民对农药使用认知不足导致低利用率,高毒农药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以及环境污染。据统计,我国农药利用率只有30%左右,而粮食农药检出率则高达60.1%。
    为此,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体系,加强宏观层面制度管理。收紧农药经营的市场主体范围,制定《农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对现有与农药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顿、补充及完善。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要求,分别制定不同种类蔬菜、水果等各类农产品可以使用的农药的具体使用标准,对农药的种类、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杜绝乱用、滥用农药行为的出现。
    2.在生产领域,应注重产业整合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减少高毒农药生产使用。严格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行“国家立标,企业达标,消费者依标”,加大我国农药生产产业整合。鼓励农药企业标准化生产、经营、使用,促进标识标注规范化,在农药名称、商标登记以及相似文字、图形、包装、广告语等方面加大审查监管力度。农药标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核,农药标签的设计应该适应农民文化程度较低的前提,将该产品的使用方法以图文形式表现出来,使之通俗易懂。国家应通过在农药登记管理上实行政策倾斜,积极引导企业开发高毒农药的替代品种和研制现有高毒品种的低毒化制剂。通过补贴政策鼓励农户使用低毒农药和高毒农药的有效替代品,防止因此带来的一系列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
    3.在农药流通领域,将农药专卖制度和建立农药药剂师(指导员)制度配套使用。拟定《农药药剂师制度》,对农民用药进行专业指导,减少乃至避免农药乱用、错用、滥用等造成的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等问题。培养专业的农药药剂师并建立农药药剂师制度,解决消费者遇到的疑难杂症,避免因施药过多导致的农药残留问题以及剂量过少或用药不对导致的病虫害等问题。
    4.建立农药经营全流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农药进入市场要严格把关,增加对基层执法检查队伍的投入,包括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电子农药管理手册、农药监测仪器等设备。农药检验涉及各
    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专业检测市场化、农药执法刚化等,以实现对于农药这类特殊商品的严格监管。
    5.积极开展宣传,加强对农民的农药使用培训。广泛开展宣传,以《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范农药名称命名》和《农药产品有效含量》等三个新规定为重点,开展对农药经营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在正确使用和防止环境污染方面的宣传培训。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科技下乡、法律法规和技术咨询、致信农民群众、印发明白纸和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加大对于农民在农药使用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加大对农民用药知识的普及,减少农药使用不规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