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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提案

2016-02-27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417号提案
    案   由:关于加快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提案
    主 办:证监会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左定超
    内 容:
    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中国版的高收益债券,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金融工具。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主要针对未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发行高效、资格要求宽松、资金使用灵活、融资成本较低的明显优势。
    根据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4年1月15日,中小企业私募债共发行646只,私募债券发行总额为901.3496亿元,其中通过深交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265只,发行总额277.3496亿元;其中通过上交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381只,发行总额623.78亿元。
    从区域来看,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和浙江等省市发行数量和金额数据前列,江苏省以190只、324.52亿元的发行规模更是遥遥领先。从利率水平来看,利率区间主要集中在8.5%到10%,发行利率最高的为15%,最低的仅6%,其差异主要取决于担保主体的担保强度。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并未强制要求主体和债券评级,因此,发行时对债券进行评级的仅141只,占总发行数量的21.83%,对主体进行评级的90家,仅占发行总数的13.93%。
    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展障碍,主要包括:
    (一)信用措施不足,信用事件不断。由于私募债不强制要求提供信用评级,主动披露信用评级的发行人较少。一部分发行成功的企业都进行了外部评级与担保措施,单一的外部信用增级措施成本高,步骤烦琐导致发行效率慢,因此应当加快内部信用增级措施的利用,降低发行成本。另一方面,两大交易所提供私募债发行的备案工作以及非公开转让的业务,但其不承担披露发行人风险的责任。而且关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息披露等监管体系并不完善,难以保障债券的规范和安全。
    (二)市场发展的条件限制,投资者缺乏积极性。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对象为合格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但实际上,商业银行主要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保险公司对评级又有较高要求,平均8.5%到10%的收益率使得中小企业私募债成为典型的“买方市场”。另外,私募债市场不成熟,缺乏风险缓释工具与对冲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难以降低私募债风险、增强流动性,这也导致了投资者热情度不高。
    (三)发行规模小、利润低,承销商积极性不高。目前已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规模较小,承销商一般收取不超过1.5%左右的承销费,扣除成本费用,承销收益非常有限;再加上投资者认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导致承销商发行的积极性低。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高风险性,承销商有可能会成为违约责任事实上的最后承担者。因此,较少有券商会专门开发私募债业务,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券商眼中正沦为“鸡肋”,多数是服务于有准备IPO的客户。
    为加快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搭建企业与承销商对接平台
    (一)加强宣传力度,及时传递信息。政府应通过网站、平面媒体、宣传手册、活动培训等多种渠道向中小企业传递私募债的信息,介绍私募债的性质,明确私募债优势,公开私募债的发行情况,解释私募债的相关优惠政策等,让更多的中小企业认识、了解、认可、接受私募债,及时知晓相关支持政策。二是加强引导,搭建企业承销商对接平台。建议由政府牵头搭建平台,帮助承销商选择条件优秀的企业,提高发债的积极性。采取分类指导扶持,探索产业集体发债。将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进行分类,支持某一类产业的企业集体发债,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实现私募债以点带面的发展趋势。
    二、完善内部信用增级措施,激发投资者的参与热情通过分层设计和杠杆原理提高债券收益,借鉴分级基金的经验,将债券分为优先级和高收益级,优先级先于高收益级获得本息偿付;或者利用债转股的方式,使投资者参与到企业的经营中;或者开发使用浮动利率的债券产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调整债券利率;或者将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或者有投资价值的股权作为私募债交换的股权,以提高债转股的价值,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参与。
    通过制度的完善及风险的控制,积极争取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社保、对冲基金等机构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参与,彻底改善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者单一的局面。
    三、放宽交易限制,增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
    适度放宽对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的限制,在交易所竞价系统、银行间市场等多个市场都可进行交易,并且采取竞价交易方式,以增强债券的流动性,降低发行成本。探索引入做市商制度,以主承销商和优质的机构投资者为做市商,赋予其承担维持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债券流通性职责,在约定价差幅度内进行双边现券买卖,并由做市商在第一层次的市场也即交易商间市场上相互报价,相互做市,形成竞争性做市机制,从而有效维持市场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