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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托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提案

2015-03-01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4370号
    案   由:关于依托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提案
    主   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会   办:教育部 财政部
    提案形式:界别提案
    第一提案人:民进界
    内   容:
    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超过1.2亿,构成我国农民工队伍的主体。2012—2013年,民进中央课题组对全国29个省市地区调研了解到,在家乡或务工地参加过政府组织技能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仅占被调查总数的14%,而高达42%的新生代农民工为初中学历。由于得到的教育和培训机会少,导致新生代农民工技能不足、综合就业素质和能力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难以体面、稳定地就业,容易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卷入者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受害者,极大地影响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究其原因:一是教育、人社部门分别主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缺乏有效的协同,导致教育、培训资源配置机制的低效,农民工培训经费的投入手段和方向单一,缺乏税收、行政等多元手段的综合运用,对职业学校参与培训的激励明显不够。二是政府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形式不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工作与心理特点,50%以上的被调查者不知道政府主导的任何培训。三是政府对参与新生代农民工培训企业的监督和激励不到位。
    在城镇化进程中,伴随着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转变,新生代农民工已是我国经济发展所需技能型人才的主体。职业教育和培训成为培养和提升农民工职业能力,提高人力资本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促进其由初级技能型人才向中高级技能型人才迈进的关键环节;同时还提升农民工的整体素养,有助于其适应并积极融入城市。
    为此建议:
    一、政府主导,制定农民工中长期职业教育和培训规划
    由教育或者人社部门主导,相关政府部门参与,企事业单位、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农民工代表等方面人士共同参加,制定我国农民工中长期职业教育和培训规划纲要,提高就业能力;构建立体化、网络化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实现农民工→普通工人→技术工人的逐步转变,满足城镇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建立规范的教育和培训市场准入标准,有序推进全国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布局与结构调整,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推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卡”制度,对农民工培训进行直接补贴,扩大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的范围。
    二、整合资源,合力培训农民工
    以职业学校为载体,整合职业学校、社区学校和成人培训机构三者的人、财、物资源,合力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增强其职业竞争力、城市生存能力。人社部购买服务,鼓励具备培训资质或者培训效果好的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聘用专职社会工作者开展小组工作或个案工作,其教育和培训服务经过验收合格后,政府支付有关费用。政府应对自身有能力且已开展一线员工培训的企业给予免税,并加强督导与检查。
    三、加强职业证书管理,构建农民工市民化长效机制
    加强行业、企业的参与度,有效协同生存型(基本职业技能培训)与提升型(职业层次的提升)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活动。具体可分为三个既相对独立又具有内在联系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层次:普通上岗证书的教育和培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教育和培训、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教育和培训。加大对技能型人才的奖励力度,对获得高层次技能资格认定的农民工,重点在入户、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政策上加大准入力度,开辟其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实现市民化的可行通道。
    四、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城乡有效对接
    建立职业教育和培训信息平台,根据对不同区域、工种和等级的农民工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等的摸底调查与统计,合理设置职业教育和培训专业,及时调整教育和培训课程,建立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劳动者职业能力开发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并全部实现信息化。建立全国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监督与评价系统,开展以跟踪调查和动态管理为主的过程质量监控,促进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运行的规范化,提高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