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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的提案

2015-03-01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29号
    案   由:关于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的提案
    主   办:民政部
    会   办:卫生计生委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钱学明
    内   容:
    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13.26%,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8.87%。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的时期。对老年人的抚养是社会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研究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当前的养老模式各有利弊,医养尚未结合
    目前,我国主要有居家、社区、机构三种养老模式,以居家养老为主。三种养老模式各有利弊。
    1.居家养老模式,能满足老年人对亲情的需求,和对原有生活环境的眷恋,但由于我国家庭日趋小型化,将会出现一对夫妇赡养四位、甚至八位老人的情况,难以为继。
    2.社区养老模式,虽然能满足老年人对亲情的需求,对原有生活环境的眷恋,但往往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很难提供令人满意的养老服务。
    3.机构养老模式,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但往往远离老人熟悉的家庭、小区环境,甚至远离市区,缺少来自家庭、熟人、朋友的精神慰藉,严重影响老年人晚年生活与身心健康。在“养儿防老”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家人和社会也较难接受这种模式。
    4.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尚未结合。目前我国医疗资源紧缺,各大医院急诊室已人满为患,而大量的老年人由于慢性病,本应以“养”为主,却由于养老机构没有医疗支撑,长期住在医院,占用医疗资源。既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又大大降低了养老机构经营能力,还加重了老年人和家庭负担。
    二、未来养老模式——医养融合、养老机构进小区,实现规模化连锁经营
    养老模式的设计必须与传统文化相吻合,符合中国国情。既要满足老年人对亲情的需求,和对原有生活环境的眷恋,又要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养老及医疗服务。我们认为,最符合以上要求的养老模式是:专业养老机构进入住宅小区,连锁经营,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相融合。
    三、具体做法及建议
    1.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用房。参照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学校的规定,尽快出台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用房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相应比例,配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为养老机构进入小区创造条件。建设部门在审批住宅小区规划方案时,应要求开发单位分列配套养老用房的具体项目和面积,国土部门在土地拍卖阶段,应把配套养老用房的有关要求列入。同时,鼓励老住宅小区改造建设养老服务用房。
    2.养老机构进驻住宅小区。小区养老用房由开发商建设,建成后养老机构可以购买,也可以租赁使用,但仅限于养老用途。以便专业化的养老机构进入到住宅小区,开设分支机构。
    3.支持养老机构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连锁经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设立养老机构,促进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经营,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4.实行医养融合养老模式。老年人养老,医疗保健是最重要的内容,特别是上年纪的老人,医疗服务是基本的养老要求。支持养老机构开办专门治疗老年病的医院,既为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也有助于养老机构提高营利能力。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开办专业化养老机构,把医疗服务延伸到小区,既方便群众,又拓展业务。医养融合,满足老年人医疗保健与养老需求。
    5.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制定国家层面的养老管理法规,做到政府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养老机构提供服务都有法可依。在财税制度上给予倾斜支持,对试点公司给予财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的发展。在金融方面,出台以房养老的实施细则,支持房产中介开展以房养老工作试点,让房产变现,提高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能力,加快实现养老服务的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