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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提案

2015-03-01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489号
    案   由:关于推进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提案
    主   办:卫生计生委
    会   办:财政部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茅永红
    内   容: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双重网底,是城市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载体。199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作出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在我国开展社区卫生服务。1999年国家十部委出台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目前,社区卫生服务制度保障日益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硬件条件得到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美誉度显著提高。据统计,到2013年初,我国668个城市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城市达到358个,近90%的地级城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建有25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7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除安徽外,30个省(区、市)都制定出台了省级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文件。
    一、当前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经费投入不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补偿能力弱,社区卫生服务价格政策不完善,缺乏可操作的政府资金补偿政策。投入不足导致基础设施薄弱,以药养医和以医补防现象普遍存在,不能真正有效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作用。
    2.人员总体素质偏低。目前,我国许多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人才资源仍局限在专科水平上,并且大多数是由基层卫生人员转岗而来,规范培养的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严重匮乏,难以保证履行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
    3.双向转诊运行机制不健全。目前双向转诊工作在我国进展困难,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因受到各自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转往医院的多,而转回社区的少,实施情况不容乐观,存在诸多问题。双向转诊能上不能下,重形式不重实质,一体化程度低,缺乏统一的标准、制度和监督机制。
    4.尚无运行管理规范。在居民的健康服务与咨询方面工作不到位,缺乏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和有效的群众参与机制。
    二、推进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的建议
    1.以政府为主体,多形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规范化建设要求(每个街道或每3万—10万居民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转制、新建和联办等形式,加强网络体系建设。实行规划优先,灵活布局,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要根据人口分布变化预测等,增强预见性,打破街道辖区限制,灵活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与政府所办机构同等的优惠政策,同时提供业务指导及实施监督管理。对其他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或非营利民营医院举办社区医疗的,政府应把相应的社区医疗建设与运营费用划拨给承担机构,并予以考核。
    2.保障经费投入,促进社区医院完善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牵头实行的一项全民福利性质的社会公益事业,如果没有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将难以长期开展下去。尝试分别测算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非医疗服务、基本社区医疗服务和特需社区医疗服务成本。非医疗服务包括预防保健服务、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等项目,该部分成本主要是公共和准公共社区卫生服务,应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国家相关部门应督促各省、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配套资金,该经费应纳入省、市(州、地)、县(市、区)三级财政预算。
    3.有针对性地调整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功能完善。科学测算医护人员配置标准,通过增加编制、政府买岗、提高待遇、大医院医护人员支持等形式,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在高等医学教育中培养正规化的、合格的全科医师骨干队伍,加强对各类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在职岗位培训。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引导大中型医疗机构退休的中高级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公立医院选派医疗专家定期到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巡诊、会诊。
    4.加强运行机制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建立公立医院和社区医院长期定点协作关系,大型公立医院可以在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等方面给予有协作关系的社区医院支持,逐步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认可度。探索和推进大医院直管、托管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在居民家门口打造大医院的“小门诊”,使居民就近享受名院名医服务。如武汉百步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虽然是民营企业举办,但是通过托管给武汉市二医院,一方面让居民足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较好的医疗资源;另一方面,武汉市二医院通过加强对社区医疗人员的业务培训,稳定社区医疗骨干,打造了一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过硬医疗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