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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9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129号提案的答复

蔡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诚信价值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要求我们必须将工作重点放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来。诚信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成功与否既关系到我国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保证。长期以来,我部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诚信教育,针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对象的差异,通过建立健全相应教育制度、监督和奖惩机制,诚信教育质量明显得到提高。具体表现在:
    一、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品德教育。出台《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及《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2003),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标准。开设专门德育教学课程,义务教育阶段以学生生活为基础,进行良好品德、行为习惯、心理健康、法律与国情教育;普通高中围绕经济、政治和文化主题,进行马列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观点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根据当前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明确要求中小学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等。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2014),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二、重视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定出台《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2012),将社会诚信作为各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测评指标,融入课程教学的各个方面,并在入学教育、学风建设、就业指导、助学贷款等工作中推进诚信教育。各高校通过开展征文、演讲等丰富多彩的诚信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诚信校园文化氛围;以社团活动、班级活动、党团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网络媒介开展“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宣传表彰一批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扶危济贫、孝老爱亲的学生道德典型。同时,各高校还加大对违背诚信行为的监督和处罚,严肃查处论文抄袭、考试舞弊、贷款不还、网上传播虚假信息等失信行为。
    三、重视和加强教师道德规范建设。修订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出台《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1),明确教师为人师表的师德要求;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长效机制的意见》,将师德教育纳入高校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创新师德教育的内容、模式与方法,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师德教育效果;严格师德考核机制,实施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切实提升师德教育质量。
    四、重视和加强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设立教育部学风建设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宏观指导督促高校的学风建设。会同中国科协等单位,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要求,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宣讲教育;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集中展示优秀成果和科研工作者良好的精神风貌。制定颁布《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2009)、《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2011)、《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2012)、《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2013)等文件,为推进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对学术不端行为采取“零容忍”,严肃查处一批学术不端、违反师德规定的举报;加大对全国高校学风建设机构设置、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三落实、三公开”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进科研评价改革,确立质量第一的评价导向,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与体系,健全诚信公正的评价制度。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战略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积极推进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的诚信教育,创新诚信教育的体制机制建设,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信失信行为。在原有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按照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2014)要求,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坚韧豁达、奋发向上,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思想,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做知荣辱、守诚信、敢创新的中国人。在课程建设中着力增强思想性,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教材中强化诚信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符合学生发展特点的德育教材;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模式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增强诚信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让学生在实践中体会明礼诚信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报道、事迹报告会、学习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进一步健全学生诚信评价考核办法和学生诚信档案,将诚信状况作为操行评定的重要依据;完善诚信教育监督体系和奖惩机制,严肃处理考试舞弊等各种失信行为。
    二、着力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坚持师德为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制订《关于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将师德建设全面推向现代化、法治化轨道。着重抓好各级各类学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不断推进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宣讲教育活动,通过不同层次宣讲活动的联合行动,做到三年(2012—2014)学风宣讲全覆盖。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制订《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规范不端行为的查处。扎实推进科研评价改革,组织编写《高校哲学社会研究评价指南》,制订《全面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完善以创新与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健全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体现到学位授予、教师职称评聘、项目评审等各方面,贯穿于学术评价活动各个环节。完善教育部各类项目申报评审和鉴定结项办法,建立健全申报人和评审专家诚信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部工作的大力支持。
    教育部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