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3224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224号提案的答复

秦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很好,对我们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启发很大。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标志,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国民教育的主体,是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渠道,也是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出了一些指导意见。同时特别注重在中小学相关课程中有意识进行传承民族文化和弘扬民族精神的教育。结合课程特征和知识体系,分别在中小学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等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对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出了相应的要求。比如在语文课程中,《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课程总目标要求学生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汲取民族文化的智慧。在教学内容中重视以优秀的古代经典教育学生,列出了136篇推荐背诵篇目。对1—6年级教学内容推荐了75篇中国优秀古诗词,要求学生背诵。7—9年级推荐优秀古诗文60篇,包括《论语》12章,要求学生背诵。高中语文必修课安排的古诗文内容丰富,大约占全部必修内容的40%,要求学生“学习中国古代优秀作品,体会其中蕴含的中华民族精神,为形成一定的传统文化底蕴奠定基础”、“诵读古代诗词和文言文,背诵一定数量的名篇”,并提出了包括优秀古代诗文在内的《关于诵读篇目和课外读物的建议》。大学阶段,引导大学生深入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典籍,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
    去年6月以来,教育部成立文件起草组,着眼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主要思路,就如何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有100余位专家、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参与了文件研制或提出建议意见。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修改完善,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意,于今年3月26日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该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次概括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重点开展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重点的家国情怀教育,以仁爱共济、立己达人为重点的社会关爱教育以及以正心笃志、崇德弘毅为重点的人格修养教育。
    一、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明确青少年学生各学段传统文化教育目标。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设计教育要点,使之相互衔接、层层深入,螺旋上升,形成一体。在小学低年级,以培育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在小学高年级,以提高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引导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在初中阶段,以增强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在高中阶段,以增强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精神内涵,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在大学阶段,以提高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将传统文化教育内容融入各学段教学要点和教学任务,力求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学科课程全覆盖,将教育内容体现到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主要课程中去。二是教学环节全覆盖,包括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是教育人群全覆盖,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兼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但更为强调指导性。考虑到地域文化差异,既要为各地各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指导和遵循,还要为未来的课标修订、课程开发以及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留有一定空间。
    三、从两个层面作出工作部署、提出重大举措。第一,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完善传统文化教育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功能,突出学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一是抓教材建设,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推广使用马工程教材《中国文化概论》、组织编写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教材和读物。二是丰富教学内容,丰富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同时在课程建设和课标修订中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高考升学考试中的比重。三是提升师资水平,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比重。在师范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实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千人计划”,实施高等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百人计划”,打造一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队伍。第二,着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协作相互补充的格局,形成多元支撑教育合力。一是建设不断适应时代需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教育平台,重点打造一批有广泛影响的传统文化特色网站,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诗文,建设“中华经典资源库”。二是倡导形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家风,发挥家庭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三是要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的传统文化教育投入机制,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和督导机制。四是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信息产业、财政、体育等部门,共青团和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互为补充的教育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要求,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进一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在中小学语文教育中进一步增加文言文有关内容,并据此修订相关教材;在教师资格考试和培训内容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比重,打造一支熟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使生生不息的中国文化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普及与传播,壮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命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教育部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