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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1号提案复文

2015-03-01


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231号提案的答复

徐安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质量兴国,品牌强国战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质量、品牌就是生产力、影响力和竞争力,质量和品牌已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此我们表示完全赞同。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国务院颁布《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党的十八大则明确要求,“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围绕您“关于加快实施质量强国、品牌强国战略的提案”的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并做好一系列工作。
    一、实施质量兴国、品牌强国战略已开展的工作
    1.制定品牌建设的宏观指导政策。质检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全面加强我国品牌建设做出了部署,明确了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品牌建设的重点领域,出台了加强品牌建设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明确了我国品牌建设工作的方向。同时,质检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了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品牌价值评价、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
    2.增强品牌评价的国际话语权。质检总局推动成立全国品牌价值及价值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发布了《品牌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要素》《品牌价值——术语》《品牌价值——要素》《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等4项国家标准,建立起科学、规范、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建设国家标准体系。经过深入研究,反复实践,提出了与国际接轨、适合我国产业发展的品牌价值测算方法,为广大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提供了科学指导。积极与美国、德国等国家标准化机构沟通,联合巴西、南非等国家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交申请成立ISO品牌价值评价技术委员会,并将秘书处设在我国,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领域占据了关键和主导作用,强化我国品牌评价国际话语权,营造有利于中国品牌国际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3.推动质量兴(强)省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质检总局推动政府实施质量兴(强)省战略,当前共有29个省(区、市)实施了质量兴(强)省战略,28个省(区、市)的105个城市申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其中深圳、成都、宁波、厦门、无锡成为首批示范城市。同时以农业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发展成熟的园区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活动。目前,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的251个区域(园区)申请建设“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27个申报区域已批准筹建,其中21个申报区域获得命名。“质量兴(强)省”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创建为地方政府重视质量,规范产业发展,加强品牌建设,发挥产业集群效应,树立标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推动质量兴国、建设品牌强国营造了良好氛围。
    4.积极发挥社会团体组织作用。民政部大力扶持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助推质量兴国、品牌强国战略的实施。截至2013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近7万个,其中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约800余个。行业协会的规模不断扩大,仅全国性行业协会就拥有企业会员536.89万个,总资产合计358.96亿元,净资产306.24亿元。其中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于2013年6月18日正式成立了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是由政府、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多元主体协商共建,为加强品牌建设提供专业服务的组织。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成立以来,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搭建推进品牌建设的工作平台,发挥了政府和企业、政府和行业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有效加强了对我国企业创建知名品牌的指导和培育工作。
    5.质量激励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王勇国务委员亲自出席并颁奖,49个组织和个人获奖。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设立政府质量奖。极大激励了我国企业追求卓越,争创世界一流品牌的信心和勇气。从2011年起,质检总局每年推动开展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2013年,根据ISO10688国际标准和《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GB/T 29188—2012)等国家标准,开展测算评价工作。全国27个省(市、区)的520家企业自愿参加评价,其中中央企业29家,最终评价结果在央视全球财经论坛上由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央电视台等单位联合发布。在价值评价的同时,还测算了每个品牌的品牌强度。评价结果向参加企业进行了反馈,有效提升了我国优秀自主品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6.稳步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一是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建立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全面记录企业相关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资质信息、奖励等良好行为记录、违法违规(包括日常监管)等不良行为记录。目前,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已经在25个省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国范围,基本形成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链条,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二是以中国商品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为行政监管和社会服务提供支持。探索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从2006年开始,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将国内企业质量信用划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程度,依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实行动态分级监管。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并实现社会和政府监管部门共享,实施重点惩戒。
    7.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2013年,全国质监系统开展以农资、建筑用砖和钢筋、汽配、儿童用品、酒类产品为主的“质检利剑”五大打假战役行动。开展服装、小家电、箱包、玩具、鞋类、家具等大宗出口商品为主的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大宗出口商品整治和重点案件的查办及长效机制建设,持续保持“双打”高压态势。对全国28个省358个重点区域开展区域整治工作,涉及21类产品、22038家生产企业。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2013年共召回缺陷汽车产品531.1万辆,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汽车196.13万辆。实施儿童玩具召回活动62次,共计召回缺陷儿童玩具5.8万件。2013年,全国质监系统共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11.7万起,涉案货值金额达48.1亿元,查办大案要案2959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937起,捣毁造假窝点2586个。
    8.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商总局全面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在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和培育自主品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和平台积极进行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及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二是加强工商管理,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培育自主品牌的体制机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组织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工作,出台各类扶持政策、建立联络员制度、举办培训班,充分发挥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的示范效应。三是加强商标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2013年,全国工商系统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8.31万件、涉案金额11.21亿元,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77件,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假冒侵权行为。
    二、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在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5月10日在河南考察时提出的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将加强品牌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来抓,推动建设经济强国。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一是通过开展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引导我国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实现技术创新,通过质量提升和自主创新提高我国品牌的信誉和国际竞争能力。树立标杆典范,引导和促进向知名企业学习,开展表彰,推动我国企业树立争创一流,打造世界品牌的雄心和信心。二是推动产业区域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规范区域内产业发展,促进创建知名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显著、竞争力强的区域品牌,充分发挥优秀自主品牌在规范产业发展,提升质量竞争力等方面的导向作用。三是指导我国各行业、各企业品牌开展价值评价,推动发布评价结果,促进中国品牌提升价值和效应。
    2.积极推动品牌评价标准化工作。一是加快品牌价值评价方法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开展主要行业内的品牌价值评价方法标准的制定工作,为国家品牌强国战略提供方法支持和技术指南。二是着手研究品牌价值培育与管理方面的国家标准,重点从质量、技术创新、服务和无形资产四个方面制定相关国家标准。牵头推动建立以质量、财务、市场为核心要素的品牌价值评价国际标准体系,逐步扩大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的话语权,推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三是加强有关标准推广实施力度,组织相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单位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标准宣贯培训,指导企业有效加强品牌建设。
    3.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质检总局深入推进“质检利剑”行动,重点抓好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儿童用品五个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开展“清新居室”行动,打击制售淘汰产品,环保家具认证、能效标志管理产品违法行为,开展家电产品、纺织服装、超薄塑料购物袋、残疾人代步车等产品专项执法打假活动。保持“双打”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领域,确定一批全国整治的重点区域,采取组织明察暗访、打假治劣、重点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开展督查督办,形成多元共治工作格局。推进召回行政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力做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加大儿童玩具召回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4.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商总局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一是以新《商标法》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品牌培育意识。二是加强行业组织培训,发挥行业协会在商标运用和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整合商业资源,培育产业集群。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品牌培育工作平台,加强商标代理监管,推动提高商标代理中介水平,鼓励商标代理机构拓展业务领域。四是完善商标法律体系,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为品牌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5.深入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民政部作为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将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发挥其市场和政府的助手作用。一是修订出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并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具体办法,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支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或者按照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二是制定全国性行业协会法人治理指引,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服务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提高自律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三是鼓励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反映行业诉求,支持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的制定,支持对会员企业开展信用评价,指导和规范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6.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完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稳步推进质量信用信息的社会公开和部门共享,通过公开企业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引导市场自主选择、自我约束、行业自我完善,培育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完善质量守法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尽快出台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惩戒,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让违法失信行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大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在质量月期间大力宣传诚敬做产品活动,深入开展“诚信为魂、质量第一”为主题的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全面推进企业主动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依法公开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提高执法公信力、威慑力,营造重质量、讲诚信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质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质检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质检总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