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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的提案

2015-03-01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301号
    案   由:关于强化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的提案
    主   办:住房城乡建设部
    会   办:公安部 财政部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陈清华
    内   容:
    各级党委、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德政工程予以高度重视。几年来,政府投入巨额资金建成一大批保障性住房,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解决了居有其所的大问题。随着一批批保障房小区建成交付使用,许多后期管理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亟待认真研究分析,切实加强解决,以期把好事办好。
    一、公平公正把关难。保障性住房准入以家庭收入为主要依据。而居民就业的多样化、居民收入的多元化和无法统计的隐性收入,使得统计审查不够准确,同时,也尚未形成房管、公安、民政、教育、金融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受保对象的信息收集和验证工作难度较大,难免出现“搭便车”的现象,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
    二、动态管理退出难。主要是缺乏科学严格的退出机制和成熟的可供操作的实施细则。致使部分购买者或租用者入住后因经济状况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仍然占用,形成福利固化,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
    三、社区综合管理难。保障房后续管理政策性、动态性、连续性很强,涉及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投入。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1.生活环境尚待完善。保障房小区建设面积大,居住人口密集,特别是廉租房小区集中了大量困难群众,生活配套建设难度更高。目前小区存在外围道路夜间无路灯、小高层电梯无停电保护装置、给水水压不足、排水设施老化堵塞、停车棚少电动车堵塞楼道且违规充电带来安全隐患、监控设施少电动车自行车失窃频发、部分廉租房漏水现象严重以及社区卫生院等生活保障设施缺乏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进行人性化设计和改善。
    2.物业管理艰难维持。因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入住对象的特殊性,物业服务要求更高,但物业管理费偏低,同时,由于住户家庭困难或主观因素,导致物业管理费拖欠甚至拒交现象严重,而且,随着住房的老化,房屋维护维修资金将逐年递增,资金缺口逐步加大,导致物业管理公司难以维持正常的运作。
    3.综合治理手段缺乏。目前,保障性住房小区实行房管所、社区、物业共同管理。日常管理由社区负责,事繁杂、任务重、压力大,且人员偏少,无资产、无创收,经费有限。同时,入住居民人户分离,有责任、无权限,加之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导致管理工作难以到位。
    建议:
    一、集中治理,短期内让廉租房小区生活设施有看得见的改善
    政府牵头认真组织好保障房建设管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对一些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以类似现场办公的形式,进行集中治理。如:完善小区内部规划,增设停车棚;对漏水房屋集中修理并疏通堵塞下水管道;增设完善监控探头;安装电梯平层装置;开通外围道路路灯等,分解任务,限期解决,责任到人。
    二、积极探索,构建保障房后期管理的长效机制
    1.确立保障房(尤其是廉租房)后期管理政府应保持必要投入的理念。建议政府在两个方面保持后期必要投入:一是公有产权的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二是针对不同人群的物业管理费用在现有优惠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参照市场价格填平补齐。
    2.成立保障房后期管理协调委员会,相关部门及所在社区、物业公司参加,办公室设在房屋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的问题。
    3.制定《保障房住户管理细则》,明确房管、社区、物业、住户的权利义务,加大宣传教化力度,倡导诚信管理,建立必要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有条件的可探索实行房租、物管、水、电、气缴费一卡通。加大信息采集力度,整合房管、民政、社保、工商、税务和社区信息资源,形成公平透明的进入退出机制。
    4.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将廉租房集中的社区纳入扶贫帮困范围,安排相关强力部门一对一帮扶。
    5.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强化管理手段。鉴于廉租房小区所在社区承担较重的政策性工作,采取有别于常规社区的政策,在人员配置、待遇和办公经费上给予倾斜;根据保障房交付使用进度,有计划地增加基层管理人员编制;针对人户分离带来的管理弊端,入户居民原则上应当户口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