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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提案
(第3876号)

2014-02-28


提案者:司富春委员

 

提案提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制定了一系列发展中医药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各级各类中医医院、中医科室、中医诊所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主阵地。但是由于受政策落实不到位、医学模式转变、市场监管力度不足等因素影响,基层中医药发展薄弱,存在诸多制约中医药发展的瓶颈。目前尚有33.5%的乡镇卫生院和42.5%的村卫生室不能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未设立标准的中医科、中药房或设立面积狭小,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缺乏或老化,基层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中医药人才严重匮乏,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和方法失传,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中医药服务领域趋于缩水。

 

提案认为基层中医药发展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策扶持和落实力度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地位和作用未被充分认识和重视。二是基层中医院特色优势不明显,没有标准的中医科、中药房,部分西医化严重。三是中医药服务技术在基层缺乏宣传和推广应用,科研创新能力较低。四是基层中医院严重缺乏中医药优秀人才。五是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文化建设薄弱。

 

提案建议:

 

一、加快制定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认识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将中医药科普教育纳入中小学教材,采取措施促进各地区中医药平衡发展。

 

二、设置专门的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加强中医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和特色疗法专科建设。在县市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立标准的中医诊室、中医科、中药房,在乡村卫生室专门设立中医诊疗中心。

 

三、加强基层中医医院和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培训和推广。加强组织各省市重点医院、三级医院专家、高校专家对基层县、乡镇医院和农村全科医师的帮扶、技能服务培训。设立针对基层医院的专项科研基金,做好中医药科研。

 

四、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设立培养农村中医医生专项计划。制定政策给予人才扶持,加强基层医院优秀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育,建立中医药师带徒传承体制。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文化建设,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立基层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对祖国传统医学和传统文化内涵的认识。建立目标责任制,共同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国家中医药局答复:

 

我局十分重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作用, 2012年9月,会同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等五部门共同启动实施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是到2015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力争使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一定比例,并在“十二五”期间有明显上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提升工程确定的9个方面具体任务中都有体现。

 

提升工程得到了国务院医改办和各部委的高度重视,已经被列入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为了推动地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推动:

 

一、推动各地加快实施提升工程,并细化分解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截止到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印发了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大部分省份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与联合发文,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工作会议,将提升工程列为政府工作目标,在医保鼓励政策、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制定了很多具体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在2012年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中医药设备配置、中医药人员配备和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以及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建设。各省(区、市)也围绕提升工程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国家实施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投入、地方为主、相互配合的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我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各省(区、市)《目标责任书》年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