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增速保持在年初预期目标区间内,但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经济运行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贯彻落实中央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应着重解决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通胀预期管理三者间的关系。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
当前,金融业的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不小差距,突出表现在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结合得不够紧密,对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等的金融支持亟待加强;金融机构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动力不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严重;部分社会资本存在脱实向虚趋势,民间融资在一些领域和一些地区风险隐患比较突出等。在国际金融危机没有结束的背景下,上述因素有可能对我国经济增长和金融运行产生负面影响。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在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重点在金融机构体系多元化、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金融创新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四个方面积极探索,取得突破。
一、丰富地方金融机构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我国的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是以国家直接管理的金融机构为主,五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银行体系中占有七成以上的市场份额。要改变这一局面,就要大力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的金融机构,丰富和完善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在内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发展,形成竞争充分、服务优良、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体系。
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要给予差别化的监管政策,提高风险容忍度,引导并支持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
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无论是上市进度,还是上市规模都难以满足企业直接融资的需要,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仍只能依靠银行贷款。
建议证券市场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展、规范产权交易市场,不断丰富产品,加快推进适合中小微企业的私募债等新产品的创新;加快新三板建设速度。
三、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支持重点领域健康发展
在机构创新方面,除大力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外,还要鼓励金融机构成立信贷专营机构。在工具创新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新型金融产品,增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能力。在服务创新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利用科技发展成果和信息技术,研制新的服务工具,增强服务能力。
建议各级政府根据各地实际,对民生领域的保障房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水电气热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妥善处理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问题。可考虑在适当时机推动市政债的发行工作,在进一步创新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时,创新股权融资模式,减少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和债务负担,吸引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
四、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设金融安全网
切实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是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要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增强风险预警能力;要坚持发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意识。
建议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的监管合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共同防范、化解和处置辖区金融风险,避免金融体系内部风险与社会风险的相互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