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在过去的这20多年时间里,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科技体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政府宏观管理职能不突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深度欠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明确等问题的存在,依然制约着中国科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努力探索大胆创新,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的科技体制机制。为此建议:
一、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突出政府在宏观管理层面的职能
一是做好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加强对科技体制改革领域里重大问题和重点问题的研究,制定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科学战略。强化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动,改革科技经费管理和奖励办法,支持专业化研发机构、有关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二是完善科技资源整合配置。聚焦国家重大需求,跨计划组织资源配置,按产业链创新需求进行部署,统筹装备、软件、平台、服务等多个环节的研发和产业化,创新项目组织方式,继续加强科技计划之间的合理衔接。
三是探索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要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扩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把国家支持的科研活动产生的科技成果和资源,按照规范向公众开放,提高科技信息数据利用效率。
二、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一方面要继续发挥国家高新区、火炬软件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进一步融合,提升产业竞争力。努力集中各种资源,优先完善上述产业示范区的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业园区信息智能化发展水平,并带动辐射周边地区的发展。
另一方面要加强高新技术应用示范,推进传统产业升级。组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数控一代等国家重大工程,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深度和推广力度,以信息化带动制造装备及产品的升级换代,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发展。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政产学研金”紧密结合
一方面要强化企业在产业技术研发创新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加大对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要在科技政策和经济政策上给予他们更大支持,启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并通过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政产学研金”紧密结合。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中心,根据企业的需要“以需定研”,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优势,促进科技成果的供求双方配合融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我国20多年的发展实践证明,孵化器培育出了大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培育出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企业和龙头企业。新时期,更要进一步明确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的发展,引导和鼓励孵化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不断培育出具有前瞻性、具有带动作用的源头企业和龙头企业,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一方面要提升孵化器的战略地位,把发展孵化器事业纳入地方区域科技创新的建设工程。确立专项经费和补贴政策,同时又要引导和鼓励研究院所、社会组织、金融机构、行业产业及民营企业参与孵化器的建设事业。
另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孵化器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工作。设立孵化器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专项经费,弥补孵化器的无偿服务、房租减免、外包补贴等财务亏损,支持具有成长潜力或孵化价值的大学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