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是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而发展起来的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具有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依赖度低、污染排放低等特征,它既包括随着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对于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我国产业向价值链高端的转移、提高产业竞争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虽然近年来我国服务业有了很大提升,但总体尚处于较低的发育水平。“十一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9%,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0.7个百分点,比“十五”期间加快1.4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服务业劳动就业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分别为43%和35%,与发达国家服务业增加值和服务业从业人员均在70%左右的比重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服务业整体水平不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现代服务业的技术含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人才短缺、管理落后、融资困难、品牌效应差等问题突出,产业层次较低、内部结构不合理亟须解决。
服务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基础,而面广量大、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小微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绝大部分的小微企业分布在服务业,小微企业不仅在传统服务业中一直占据优势地位,在现代服务业中也不可或缺。因此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不仅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保持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建议:
一、优化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制度环境。目前我国现代服务业的科技、管理、人才等支撑基础还较薄弱,因此政府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支持企业创新的制度体系来扶持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和人才支撑体系等,进一步提升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和引领能力,解决小微企业“不想创新”、“不敢创新”和“不会创新”的问题,充分发挥创新型小微企业带动产业生产技术升级、促进实体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作用。
二、优化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环境。国家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出台专门指导意见,以及各个具体行业的配套细则,并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中的规定,就市场准入、税费、就业、融资、用地、价格、产权变更等方面出台有关政策,加强对现代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的投资示范引导。一要发挥财政资金对现代服务业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对现代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的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调整政府投资结构,逐步扩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二要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注重小微服务性企业在创业和经营过程中的税收优惠,突出间接优惠、过程优惠和项目优惠,降低企业创业初期的投资和经营风险。三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现代服务业准入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城乡分割等体制性障碍,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开放。
三、优化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融资环境。推进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努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是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的迫切需要。一是要推动中小银行的发展。尽管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9.6%,比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10个百分点,但不可否认由于种种原因小微企业从大银行获得融资的难度和成本都很高。因此,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突破口,应该是与小微企业“门当户对”的中小银行身上。二是要规范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达3915亿元。小贷公司已然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三是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供适应现代服务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由于许多小微现代服务业企业具有重知识和技术含量、轻固定资产的特点,使得过分依赖抵押品的传统金融服务模式不能适应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基于现代服务业灵活多样的金融需求,应设计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拓宽金融机构对现代服务业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及担保的种类和范围;积极发展包括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为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方式。
四、优化发展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形成以政府投入引导、民间投入为主、多元投入并存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融资模式。要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积极落实微型企业经营场地扶持政策,建立微型企业孵化园,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新载体。要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对集聚区的支持方式要由政策性支持向市场服务型支持转变,着重通过集聚区内信息流、商业流、物流的建设来降低交易成本,培育高效的配套体系和服务体系。通过打造各种类型的服务业集聚区,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五、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结构。
(一)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力支撑。服务业既是一个产业,又是一个支撑体系,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和服务外包化趋势,从制造领域独立出来的设计策划、技术研发、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升级的支撑作用逐渐显现。工业的竞争力越来越依赖产业链上游的设计策划、信息咨询、金融服务和下游的物流、配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撑。资料显示,工业产品的附加值50%产生在研发、设计、物流、营销等生产服务环节,工业对生产性服务业拉动系数为11。而目前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缺乏对自主创新和产业链延伸的有力引导和支撑。因此,一要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能够支撑工业技术升级的金融、研发、设计、物流、商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等服务业,实现有机融合、互动发展。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化程度。引导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之外的附属服务剥离为社会化的专业服务,扩大服务业的需求。与此同时,积极扶持服务外包业态加快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推行公共服务外包。使小微企业在整个经济链条上不仅能满足中、低端需求,而且能发挥“专精特新”的优势,实现与大企业细化分工需求的有效对接、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
(二)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拓展服务空间。新兴服务业是利用现代理念、网络技术、新型营销方式,以及服务创新发展起来的服务业,它具有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高风险性、高人力资本含量和低消耗五个基本特征。随着科技进步和商业模式的变化,新的服务业态和新兴服务产业不断产生,如:电子商务、网络银行、远程教育、远程医疗、地理信息服务系统、合同能源管理、连锁经营等。因此要通过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努力,加强网络化、个性化、虚拟化条件下服务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大力开展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小微企业创新营销和商业模式,运用电子商务、信用销售和信用保险,大力拓展经营领域,将新兴服务业和服务业新兴业态培育成为带动经济发展、吸纳劳动就业的新引擎。
(三)努力提升传统服务业,拓宽服务渠道。对传统的消费性服务业,如商贸、住宿、餐饮、仓储、交通运输等,既要挖掘其发展潜力,更要加快对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步伐,推动科技进步和现代流通方式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连锁经营、便利店等多样化商业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