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副总理最近在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高层会议开幕式上指出:“中国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的城镇化。城镇化的根本目的,是使更多居民享受现代文明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推进农村转移人口真正融入城市,促进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使广大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和城市文明。”实现城镇化的这一根本目的,关键在于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一、农民工市民化的两大问题
农民工市民化的第一大问题是入户难。与农民工的巨大数量相比,能够落户城镇的农民工及其子女的人数实在太少了。以全国农民工最多的广东省为例,2010年底农民工的总数为2661万人,其中外省籍1703万人。这一年,全省共办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10.8万人。农民工落户城镇的特点是,本地农民进城落户比较容易,外省籍农民工落户难。以江苏省为例,2002年至2010年全省累计办理落户399.9万人,但外省籍农民工落户所在务工城镇却非常之少。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政策,到2010年也只有120多名优秀农民工及家属办理了落户城镇的手续。全国最大城市上海,自2008年至2010年,共有83名外省市户籍人员被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和“上海市优秀农民工”,这期间,根据本人意愿,上海市共为44位农民工和34个随迁子女办理了落户手续。
农民工市民化的第二大问题是融入城市难。保证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关键在于让他们获得市民待遇,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保障性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严重不足,住房保障尤为短缺。对本地农民工来说,政府实行以宅基地换住房,非常有效。但对于异地农民工来说,这种方法就很难实行,加上资金严重不足,地方政府缺乏提供住房保障的意愿和能力。农民工子女教育也是一个大问题。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难以获得同等的义务教育待遇,多达数千万被称为“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就更差,令人揪心。
二、几点建议
统一认识,在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上要有紧迫感。从20世纪80年代农民工进城务工,时间已过了30年。尽管农民工主体已更新换代,但农民工市民化仍进展不大,不能不叫人着急。当前,社会上下已对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共识,各级政府应顺势引导,担起推动和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的历史责任。
千方百计加强农民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保障性住房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和难点,各级政府不仅要把农民工纳入保障体系,而且要运用制度创新,逐步加大保障力度。我们殷切期望政府千方百计节省行政支出,增加对廉租房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同时大力通过资本市场和新的金融工具为公租房筹措建设资金。
发挥城市群在农民工市民化中的主力作用。城市群是最有条件和可能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地区。城市群产业强大、齐全、金融发达,有创造就业岗位的巨大能力,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城市群财政情况相对良好,有能力逐步为农民工提供均等公共产品和服务;城市群教育资源丰富,能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优良的基础教育;城市群还有利于克服特大城市带来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城市病,促进整个区域的快速、平衡、可持续发展,同时为特大型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群中心城市)负起自己在农民工市民化中不可推脱的重大责任创造条件。
市民化从新生代农民工做起。以80和90后为代表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年轻、有活力、有文化、有梦想、可塑性强,他们中大多数人已无地可种、不会种地和不愿种地,很难返回或去到农村,他们的出路和希望就在城市,在于市民化。各级政府和整个社会都应该关心他们,针对他们的特点,大力开展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各种工作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