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并 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解决这个 问题,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基本生活、规范和整顿市场 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不仅是经济 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 第二,加强政府对拖欠工资问题的管理与监察。拖欠工资严重的 地方,要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对于资不抵债、停产、半停产等无力 支付工资的国有企业,要优先安排破产、关闭、重组,企业资产变现 必须首先用于偿还拖欠工资。企业存在困难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协助 清欠,劳动保障部门要把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 要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或实行工资备付金制度,并加强全社会对工 资支付情况的监督。 第三,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定的《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要明确除不可抗力之外, 凡拖欠工资都属违法行为。对于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单位,要规定延 期支付工资的程序、期限、责任,以及对职工的法律、行政救济措施。 要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议在《刑法》中,对欠薪 逃匿和拒不支付工资行为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出台《工资支付 条例》。 第四,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依法参与和监督企业工资支付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保障工会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各级工会应积极发挥 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依法履行维护 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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