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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疾呼保障妇女权益
2003-03-08

  “女性目前仍处于弱势地位,许多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今年的人代会上,妇女权益保护和反对家庭暴力再次成为人大代表
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性别歧视,拉大男女收入差距
  前不久,北京一场专为女大学毕业生量身定制的招聘会,因为邀
请不到用人单位而宣告流产。其实这已不是新闻,不管在那一类的招
聘广告上,我们总能看到这样堂而皇之的说明:“只招男生,女生免
谈”。而由于性别歧视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女性就业率降低,男女两
性收入差距正逐步扩大。
  据有关部门统计,10年间,我国职业女性的经济收入有了较大幅
度增长,但与男性收入的差距却明显拉大。1999年城镇职业女性年均
收入7409.7元,男女两性的收入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7.4%。从收入
分布看,低收入的女性比男性高19.3%,中等以上收入的女性比男性
低6.6%。与此相关,2000年末,城镇18岁至49岁女性就业率为72%,
比1990年降低了16.2%。国企下岗女工中有近一半人感到再就业时受
到年龄和性别歧视。
  而在农村,贫困妇女的生存状况同样不容乐观。来自安徽的全国
人大代表赵景玉说,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基础薄弱,
妇幼卫生保健条件差,基础教育设施薄弱,女童辍学现象严重。目前
尚存在的贫困人口中一大部分是妇女儿童。
  曾静萍代表说,性别歧视和男女收入差距加大,这些现象引人深
思。事实说明,由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达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任务仍
然十分艰巨。消除女性求职就业中日益严重的性别歧视已刻不容缓。
一是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两性平等就业政策,并严格执法;二要健
全社会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使女性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投
入社会工作。
  来自内蒙古赤峰市的人大代表赵慧认为,国家应加强对贫困母亲
的扶助。要加强对妇女的科技培训,使她们能增加收入,通过综合措
施来改变贫困妇女的生活现状。
  家庭暴力,践踏女性尊严2002年,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
组织实施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是婚姻家庭领域的主要问题。
  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9.2%的男性承认
被自己的配偶动手打过,有14.4%的男性、7.9%的女性承认打过自己
的配偶;在被调查的相关机构负责人中,近1/3的人将妇女遭受家庭
暴力列为所在地区妇女权益受侵害现象的第一位。
  为此,来自陕西的孔祥梅等3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反家
庭暴力法的议案》,孔祥梅代表认为,家庭暴力引发不少社会问题。
而目前,我国保护妇女的法律尚不健全,因此,尽快对反对家庭暴力
的行为进行立法,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何素斌代表呼吁,一要通过社会救助,创造文明道德社会氛围,
创造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来遏止家庭暴力;二要使用司法救助手段,
对构成伤害罪的由司法机关通过刑法予以处罚。
  来自上海的李葵南等30名代表建议在婚姻法修正案中对什么是家
庭暴力作出具体法律界定,使执法部门在处理婚姻家庭暴力行为时有
法可依,以便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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