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会议要闻 | 两会观察 | 委员议政 | 委员感言 | 焦点述评 | 大会即景 | 两会花絮 | 人大新闻 | 相关报道
您的位置>> 首页>>十届一次>>人大专题
李露儿代表建议制定专项法律规范历史名城保护
2003-03-08

  本报讯(记者刘志国)自1992年国务院公布101个历史文
化名城以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要看到在
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许多地方忽略了对城市历史及其文脉
的保护,或者被眼前的利益所左右,导致了相当多的历史文化名城遭
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历史文化名城
在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环境改
造中时常处于尴尬的境地,其古城格局和古迹周围历史环境遭到了破
坏,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损失严重。
  鉴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李露儿代表建议抓紧
制订一部专项法律来规范名城保护工作,明确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原
则和主要内容,使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尽早纳入到法制管理
轨道。


  上一页: 为了“萨如拉图亚”月更明
下一页: 人大代表疾呼保障妇女权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