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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也应有“法”可依30名人大代表呼吁制定《国家公务
员法》
2003-03-08

  本报讯(记者邢文广)记者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
获悉,陕西省代表团桂中岳等30名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国家公务员
法的议案”在会场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并且成为“两会”的一个热点
议题。
  记者在陕西代表团驻地,采访了桂中岳代表。他说,《国家公务
员暂行条例》实施10年来,我国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正
在形成。1998年到2001年,国家经考核录用的公务员就达6万多人,
竞争上岗已在全国逐步推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
各级公务员队伍和人才培养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课
题。继续改革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是提高国家竞争力,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
要内容。公务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国家机关的组织水平和管理效率。
制定《国家公务员法》,能够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
快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因此,建议尽快出台《国家公务员法》。
  桂中岳等代表在议案中指出,正在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经修改、补充和完善,上升为《国家公务员法》的时机和条件已经
成熟。他们建议《国家公务员法》的内容,重点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应包括笔试、面试、测评和考核等,按照分类考试、
突出能力等的要求,建立分级分类考试体系,提高录取的科学化水平;
公务员的义务,应当包括职务的执行、在国家机关内外的行为、进行
公务活动的责任,对行使职务行为的限制、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及对失
职的追究等;公务员权利的规定,可以是多方面的,主要应当包括工
资收入、福利保障、职务晋升、退休待遇等;公务员的考核应坚持定
性考核、定量考核相结合,做到于人激励,于法严格,促使科学分类
管理办法的形成。桂中岳等代表还建议,还应建立举报制度,设立“
举报”一章,完善对公务员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员违法乱纪行为
的查处力度,弘扬正气,逐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能进能出、自然
顺畅的格局。
  记者从会议议案组了解到,桂中岳等30名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
国家公务员法的议案”,已列为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1号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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