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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主导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问题的提案

2011-03-02


案    由:关于政府主导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问题的提案
提 案 者:邓日燊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财政部、农业部分别研究办理

  2010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促进城市的各种资源要素更多地向农村覆盖。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在本质上是经济社会结构变革的过程,因而加快城市化进程就是要使全体国民享受现代城市的一切城市化成果,并实现生活方式、生活观念、文化教育素质等方面的转变。即实现城乡空间的融合发展——产业的融合、就业的融合、环境的融合、文化的融合、社会保障的融合、制度的融合等,以期真正实现城市和农村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基于这一认识,大批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应是城市化的题中之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进入城市的大多数农民工却无法真正融入城市。他们身在城市却感到城市离他们非常遥远,他们常遭遇比城市同等工种工人的工资低、劳动条件差,面临工资拖欠、社保缺失等困境,且居住环境恶劣,不能与城市职工平等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种状况不改变,农村人口城市化的步伐就难以加快,工业化会受到影响,宏伟的现代化蓝图变成现实势必存在障碍。
  因此,我认为由政府来主导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问题已经到了关键和紧迫的时刻,应该引起重视。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就是把农民工及其家人逐步转变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过程。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实施城市化战略,政府首先要引导全社会树立一个共识,那就是数亿农村人口融入城镇化生活对国家而言是财富而不是负担。农民及其家人逐渐提高的个人消费和享用的公共消费,有利于把经济增长牢固地建立在扎实的内需基础上特别是消费基础上。一旦完成城镇化,尤其是农民受教育后变成有技能的有用人才,随着人的素质的提高,企业效益也将随之提高,如此一来,国家税收相应提高后,自然就是国家得益,国家对培训农村人口的投入也就回收了。
  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积极调研在下一轮经济发展中农村人口城镇化对于促进内需的重要作用。因为农村人口的消费大多积聚在低端和过剩的产品上,由过往的历史可以得出结论,许多过剩的产能和产品正是通过这一过程完成消化的,因而这是一个潜力极大的消费群体。可以进一步扩大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予销售补贴的范围和级别,以激活城镇化后"农民"的购买能力,加快他们的消费升级,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三、建议国家决策部门参照当年德国和日本在城市化进程中培训教育的做法来支持中国的城镇化。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应由政府出资建立一套完整的技能培训系统。广大的农村人口具有巨大的创造财富的潜力。但是必须通过接受教育才能将这些潜力发挥出来。可以通过政府拨款进行义务性技能教育,同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交由社会组织和机构出面。这样既能加强专业性和针对性,也缓解了政府的直接压力,通过培训可使城镇化后的农村人口有归属感和希望,也有利于城镇的社会安定。
  四、如果说应对2009年的金融危机,政府的大部分支出是用于"硬件"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那么在当前经济增长方式转型过程中,建议政府拿出支出的相当一部分用于"软件"性质的基础设施开发,即广大的步入城镇化族群的全民技术水平和素质的提高。此项工作要统筹安排,预算应有中央统一控制,并设立全国性的流动的监督实施网络。建议受训人员在学习期间领受一定的生活费补助,生活费发放额度可以和受训成绩形成一定的关联,培训科目与市场需求紧密相关,对于在农村完成义务教育的孩子,可以有针对性地推出一个五至十年期的成人技能受训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