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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的提案

2010-02-09


案    由:关于推进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的提案
提 案 者:九三学社中央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工业信息部、财政部分别研究办理

    近年来,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体系建设深入人心,全国上下纷纷推出了一些政策措施。当前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推进我国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水平、实现产业升级和转型、增强国家竞争力、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结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是应对危机、积极发展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
    一、企业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目前我国的创新主体仍为高校、科研院所,这是长期以来体制机制形成的。正是由于企业与学研相比科研实力较弱这种不对称性,使得产学研合作基础不稳定。学研与产业结合很弱,学研的技术创新往往忽略企业生产成本、周期问题和效率问题,导致技术创新产生的产品或者服务与市场脱节,不能满足产业的需求。虽然国家目前要求申请创新项目资助必须以企业为主、高校科研院所为辅联合申请,以此强化学研与产业的结合,但实际在申请项目过程中,企业主体作用并未真正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对从属地位颇有微词,由此产生许多矛盾。
    二、政府引导作用不足。政府各部门虽然对产学研关注程度非常高,并各自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但由于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地方各自为战,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对产学研支持的合力,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此外,政府对产学研的投入尚不能和产业的发展需求相匹配,仍然存在差距。对于那些研发周期长、投资大的基础项目,企业因风险巨大往往热情不高,而政府也缺少长期的、持续性的投入,导致深层次的产学研合作难以开展。
    三、产学研的合作模式与产业技术创新的需要不适应。产业技术重大创新投入高、风险大,系统性和复杂性大大增加,要求参与创新的各部门形成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而目前主要以项目为载体的产学研合作因组织形式松散,很难适应产业技术重大创新的需要,往往需要产业技术联盟这样比较稳定和长期的战略合作组织形式。2007年,科技部等六部委牵头启动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一方面缺少可靠的产业技术重大创新引导资金,另一方面又缺少国家在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方面的政策支持,困难重重。
    四、产学研利益保障机制不健全。产业技术重大创新是高风险和高收益相伴而行,如何保障各方利益,需要探索。目前,产学研合作协议往往对责、权、利界定不清,对风险共担没有共识,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等合作成果的分享缺乏明确可操作的规定,从而为日后利益分配、风险共担留下隐患。此外,对协议的履行也缺乏有效的监管,各方的履约守约意识也需要加强。
    五、符合要求的产学研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缺乏。产学研关键领军人才缺乏,科技创新团队尚未形成。企业缺乏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的技术创新人才。高校、科研院所的人员对市场需求不熟悉。高校和企业的人员互不流通,沟通不畅,对彼此的优势与需求互不了解。但由于目前高校、科研院所的人事管理体制造成科研人员不愿意主动深入企业,企业人员也较难被高校科研院所认同,导致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缺乏。
    当前,要使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转危为“机”,科技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推进我国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提出如下若干建议:
    一、加强政府引导、资源整合。建议针对已经出台的产学研结合的各项激励政策,及时形成落实细则和具体的配套措施,通过调整重大科技资源配置、制定重大产业发展规划等,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培育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在一定领域中,通过政府优先采购,将产学研成果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对企业技术创新实施有效支持,形成市场对科技创新成果需求的引导,实现对行业的推动;完善各部门协调机制,从构建信息平台入手,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推动产学研进步的合力。
    二、完善政策,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建议建立企业自主创新评价体系,在税收、贷款等方面,根据企业自主创新的业绩,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落实中,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的合作研发、委托研发和集中研发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应全额计入研发费用,以引导和激励企业主动与高校、科研机构结合;国有大企业产学研结合所发生的费用在业绩考核中可视作利润,引导企业领导人树立“创新有风险,不创新风险更高”的理念,强化对其自主创新业绩的考核。
    三、加大产业技术创新投入,加快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议加大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支持力度,设立相应产业重大创新专项基金,在关键技术研究、技术基础研究以及公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形成持续稳定的投入,并通过产业专项资金投入引导各类社会投资机构介入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早期技术研发当中。此外,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战略联盟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结合《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实施,既要引导战略联盟用足用好已经出台的政策,又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联盟发展。
    四、尽快制定《产学研合作促进法》。以立法形式明确产学研各方利益、风险分担共享机制,预防知识产权纠纷,强化产学研结合的管理机制;并在法律上明确产学研结合项目可享受创业投资的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产学研结合企业可比照创业投资企业吸收风险投资。
    五、深化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和评价模式。形成合理的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建立合理的人才评价模式,积极培养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形成创新团队。利用产学研平台,加快大学毕业生的培养,既减少企业雇佣风险,又减少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压力,为企业培养一批基础人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青年研究人员到企业挂职制度,为企业技术改造和成果产业化发挥聪明才智,加深对市场的认识。在高校、科研院所内建立合理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两套科研业绩评价体系,保证从事技术开发与从事基础研究的研究人员具有同等学术待遇,提高科研人员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升产学研的原始技术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