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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投入不足问题的提案

2009-03-02


案    由:关于解决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投入不足问题的提案
提 案 者:周晋峰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工业信息部会同中央编办研究办理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网站数据呈爆炸式增长。至2007年12月31日,互联网用户已达2.1亿多人,平均每天增加20万人,年增长率为53.3%;网站数量为185万个,年增长率为78.4%;IP数量为1.35亿个,年增长率为38%;域名数量为0.12亿个,年增长率为190.4%;网页数量为84.7亿个,年增长率为89.4%。至2008年2月29日,全国互联网网站数量为211.7万个。其中,在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库)中已备案的网站为184.6万个;备案的域名为228.7万个,备案的IP地址为1.31个,备案的网站经营主体为181万个;备案网站经营主体月增减量为6.3万个。相对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国家对互联网基础资源(IP地址、域名、网站经营主体、网站的接入地或接入商等数据)备案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投入明显不足。国家没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来保障它的日常运行,目前只临时聘请8名大学生在探索性地进行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数据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而对传统电话而言,仅北京电话号码簿公司对电话号码数据的维护和管理就有上百人,国家组织机构代码库、身份证库等基础数据库也都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和稳定经费保障其工作有序开展。

     我国互联网网站数据庞大,发展很快,动态数据变化频繁。国家却没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进行维护和管理,因而互联网基础资源数据的管理工作面临着以下难题:由于备案库数据无法保障动态维护和更新,造成备案数据不准;由于缺少对备案质量跟踪评估的监督工作,造成"谁接入、谁负责"等有关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由于缺少对备案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造成国家对互联网的监管决策缺失预测分析;由于系统建设和数据维护工作缺少长远规划和有效衔接,无法开展备案系统需求调研及相关政策的前瞻性研究;由于缺少专门的队伍承担备案数据挖掘工作,无法使抽象的备案数据为国家管理网络和信息安全提供有效、快捷、方便的支撑服务。当前,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虚拟性要实现互联网的有效管理,更需要由互联网基础数据资源支撑和专门的队伍去深入研究,而这些工作由于人员和经费的限制目前无法开展。

     网站是虚拟空间上的信息载体,网站主办者对其网站应负有法律责任。有效规避虚拟空间上危害,建立健全互联网基础资源(ICP/IP/域名)数据库意义重大。备案库作为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数据库,它在维护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维护电子政务、电子金融和网络经济安全运行以及网民获得资讯、方便民生等层面上意义重大。备案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关系到国家能否对互联网实施有效监管,在危机面前能否快速应对;关系到企业和部门网上管理和经济运行的安全方便;关系到网民能否安心自如的使用互联网。随着互联网在国济民生中的广泛应用,国家对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工作的投入,这有助于降低国家管理互联网的成本,提高网上违法犯罪的成本和门槛。为逐步营造诚信、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奠定良好的基础。

     为此,特提交以下建议:一、仿照国家组织机构代码库、身份证库等基础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由国家编办部门正式批准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机构编制,财政部门核定经费。二、以国家向中介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正式向中介组织委托授权,国家与中介组织建立起相对稳定的长期委托关系。三、国家成立常设的备案数据维护和管理机构-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数据管理中心。该中心的组建将有利于"政府管理、行业自律、部门核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互联网监管方式形成,有利于"信誉管理、社会监督、网情调查"的管理机制形成,有利于营造有序、和谐的网络发展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