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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10年5月31日以妇案字〔2010〕3号文函复:
  张倩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劳动力过度转移的后遗症不容忽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目前我国农村妇女劳动力已占农村劳动力的65%以上,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全国妇联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工作,多年来以"双学双比"活动为载体,主动配合政府,通过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小额信贷、建立合作组织、引导妇女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既帮助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又方便她们照顾家中的老人和孩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农村妇女的发展能力。为提高农村妇女的文化素质,近年来全国妇联推动将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纳入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培训规划,联合开展百万新型女农民培训、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女经纪人和女带头人培训等。各地妇联也因地制宜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妇女培训。一是开展文化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和技术骨干培训,引导近亿名妇女参加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近五年共有150万名妇女获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和绿色证书。二是开展科技与岗位技能培训。各地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学校、培训基地的作用,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免费为农村留守妇女举办家政服务、计算机操作、保健按摩、美容美发、超市收银员、物业管理员、绿化护理员、市场营销等培训班,提高她们的就业技能。三是开展创业培训。各地妇联依托电大、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和"妇"字号基地及妇女龙头项目,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者素质、市场开发策略等专项培训,帮助她们寻找适合的创业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有800多万人次接受各类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妇女的发展能力和增收致富能力,培养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
  二、建立妇女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为提高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2009年6月全国妇联成立了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女经纪人分会。各地妇联组织也积极推进建立各类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全国有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2万多个,农村妇女专业技术协会5万多个,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近万个。黑龙江省妇联与省供销社联合开展"巾帼合作创业示范工程",指导妇女创建或领办专业合作社,使其经营活动在生产技术、信息、购销、加工、包装、品牌等主要环节实现统一。江阴市妇联建之以妇女为主的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17家。这些以女性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在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把妇女和企业连接起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在传播技术、沟通信息、联结农户、开拓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拓宽渠道,引导农村妇女就近就地转移。为满足妇女不同就业需要,各级妇联不断拓展转移就业空问,通过开发适宜妇女从事项目、扶持妇女返乡创业等,切实帮助那些家庭负担重、进城务工有困难等的农村妇女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一是开发项目,拓宽渠道就地转移。天津市妇联组建妇女手工编织协会,提供研发产品、开拓市场、拓展再就业基地服务,通过注册天津巧手编织品有限公司、积极参加广交会、组织手工编织大赛等系列活动,形成覆盖全市18个区县的200多个站点,吸纳2万多城乡妇女就业。北京市妇联与市科委联合成立了34个"巧娘工作室",给予资金支持,提供技术指导、通过这种"不离土不离乡,家庭工作两不误"的弹性灵活就业方式,安置城乡万余名失地失业妇女就业,实现年销售额3300万元。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大力发展促进家庭增收的"妇"字号品牌,开展"4050手不停,创业致富在家庭"活动,成为挖潜增收的"无围墙工厂"。二是加强扶持,返乡创业带动转移。各地通过加强扶持,鼓励有市场意识和管理能力的成功女性返乡创办、领办中小型企业,带动更多农村妇女就地就近转移致富。湖南省各级妇联对返乡创业的外出务工妇女与外商同等对待,在资金、税费、手续等方面给予相同优惠政策,为她们大胆创业创造条件。目前全省有约3万名外出务工妇女回乡创办、合办民营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5000多家,安置妇女富余劳动力6万余人。江苏省徐州市妇联通过开展"贷你5000元,你能干什么"的女性创业方案征集活动,对有能力、想创业的女性进行了创业贷款扶持和科技结对帮扶,为创业妇女提供资金100多万元,帮助200多名妇女自主创业。三是强化维权,以人为本稳定转移。注重对女农民工的服务,成立流动妇女组织,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维护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为了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2007年全国妇联启动了"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县级以上"巾帼示范村"2.16万个,积极引领广大农村妇女参与发展现代农业、基层民主管理,在促进乡风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各地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竞争能力强、示范带动面广的各类"妇"字号基地,目前各地已创建县以上的"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22万多个。二是带动农村留守妇女建设文明的乡村环境。各地通过文明新风进农家、节约环保进农家、清洁卫生进农家和安全健康进农家等活动,发动号召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生活美满、安全健康、文明进步的良好氛围。三是鼓励农村留守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各地通过组织开展政策、法律、经济、管理及相关业务的培训,帮助留守妇女更新知识,扩大知识面,努力提高她们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同时鼓励广大留守妇女积极参与村干部竞选,推选出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女能人加入村干部队伍,积极参与村级事务民主管理。
  五、组织实施小额信贷项目,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增收致富。资金是当前农村妇女发展生产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各级妇联组织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小额信贷,积极帮助留守妇女解决发展生产的资金瓶颈问题。2009年全国妇联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把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纳入财政全额贴息范围,在贷款覆盖、贷款额度、贷款组织和工作经费等方面实现了政策性突破,有效帮助农村妇女解决创业资金短缺问题。各地妇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担保方式、贷款期限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拓展,形成了各地的工作亮点和特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1月底,甘肃、江西等14个省区市已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2亿元,扶持创业妇女2万人。
  六、开展妇女常见病检查,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保障农村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2009年全国妇联联合卫生部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计划在2009~2011年3年内为全国31个省区市221个县的1000万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为200个县的120万人进行乳腺癌检查。活动开展半年多来,全国已有近233.8万名农村妇女免费接受了宫颈癌检查,43.4万名农村妇女接受了乳腺癌检查。项目的实施为广大农村妇女送去了健康、送去了知识,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赞誉,深受广大农村妇女的欢迎。
  七、多措并举,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注重调查研究。全国妇联于2008年2月发布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2009年年初组织实施农民工返乡对留守儿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为出台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二是从法律政策源头推进留守儿童工作。全国妇联抓住修订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利契机,推动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权益保护ZW内容纳入其中。各地妇联正在着力推动有关部门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点ZW内容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争取必需的政策和资源保障。三是深入开展各类关爱活动。2007年全国妇联等13个部委共同推出"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各级妇联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如江西、安徽等地妇联发起建立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的"彩虹之象",广东省妇联实施了"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图书室"项目,锦州市妇联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播种阳光——锦州市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援助工程",河南信阳市妇联建立了"资助奖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基金,等等。目前各地建立了一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招募"代理家长"315万多名,通过提供多元服务的关护网络等方面的工作,全面关心留守儿童工作,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农村劳动力过度转移所产生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今后全国妇联将继续关注农村妇女的生存与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小额信贷、基地建设和就近就地转移等工作力度,引领广大农村妇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