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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5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0年6月4日以办政法函〔2010〕227号文函复:
  民盟中央: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完善国有文艺团体体制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改革破除制约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解放文化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009年7月,中宣部、文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政法发〔2009〕25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思路,把"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作为深化改革的基本方法,进一步明确各类国有文艺院团的职能、任务和改革途径,针对不同院团的情况,提出不同的改革思路。
  一、关于强化文艺院团的文化企业功能。为重塑演艺市场新型主体,《意见》将国有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作为改革的中心环节,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基本要求,以多种形式推动转企改制。《意见》下发后,截至2010年3月底,全国共有122家国有文艺院团实现转企改制,其中,2009年全年共有69家转企改制,超过了过去六年的总和。同时,转制院团类型不断扩展,转制院团范围不断扩大,骨干演艺集团公司不断涌现。《意见》提出对率先转企改制的国有文艺院团在资金、场所、人员安置等方面给予倾斜的政策措施。今年将重点落实和完善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各项配套政策,确保院团转企改制后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并通过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等予以支持,大力改善转企改制院团生产经营基本条件,为转企改制院团配备相对固定演出场所。
  二、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的人事制度改革。人的问题是文化体制改革中的难点。对于转企改制院团,《意见》提出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规范转制的前提下鼓励各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妥善解决转企改制院团人员安置问题。对于年龄偏大、确有困难的演艺人员,可安排到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单位,充实基层文化工作队伍。保留事业体制的国有文艺院团要进行劳动人事等内部机制的改革,探索建立一整套能够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专业技术人员能进能出、杰出优秀艺术家有作为的合理用人机制。对演出剧(曲)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且目前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方重点国有文艺院团,可以与相关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合并,原有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剧(曲)种传承和公益性展演活动。
  我部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通过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解决转企改制后的养老待遇水平衔接问题。今年,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培训班,对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改革办主任、转制院团负责人进行轮训。
  三、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文艺院团结构和演艺市场布局。《意见》提出要推动建立以国有院团为主体、多种所有制院团共同发展的演艺市场格局。一是坚持把转企改制作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着力培育国有大型骨干演艺企业,加大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试点工作力度,确保2010年基本完成已确定的试点院团转企改制任务。二是总结推广民营院团发展的先进典型经验,完善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和股份制改造,打造跨所有制、跨业态的大型演艺企业,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与国有院团平等竞争共同发展。三是建立文艺院团和演艺产品的新型评价体系。打破事业、企业界限,消除国有、民营差别,不论行政级次,以艺术生产水平、群众欢迎程度和市场表现作为评价标准;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实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按照整合资源、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要求,大力推进演艺资源重组,提高演艺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
  四、关于深化内部机制改革,改进财政投入方式。深入推进保留事业体制的少数院团内部机制改革。主要是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包括国家直属院团和一些重点保护的剧种,如京剧、昆曲,一些市场需要逐步培育的高雅艺术如交响乐、芭蕾舞等,要按照"国家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方针,保留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深入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内部机制改革,建立起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分配制度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起以观众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为目标的院团经营管理机制,在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增强群众评价在考评中的作用,建立考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强化评估结果与单位财政拨款、干部任用的联系。在保证对转制院团投入不减的同时,实现财政资金由养人、养单位逐步向做事业、求发展转变。
  五、关于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2004年以来,文化部先后命名了三批共137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两批共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通过基地、园区建设,推出了一批重点文化企业、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加强了示范园区产业孵化、企业集聚、产品出口、产学研互动等方面的建设,形成了具有较强带动效应的区域文化产业,促进了区域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今年4月,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搭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服务平台提供了政策指导和支持。
  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优惠政策,在项目立项、政策扶持、银行信贷、土地使用、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将完成中国动漫游戏城、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区、中华文化主题公园和中国杂技魔术马戏团园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建设。通过实施重大项目,提升文化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增强文化产业发展后劲。
  感谢民盟中央对文化建设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