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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讯(记者 刘圆圆)8月27日,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举行对口协商会,围绕“进一步深化港澳与内地企业交流互鉴”,组织委员与有关部门开展对口协商。全国政协副主席咸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认为,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精神,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借鉴港澳企业在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管理能力、实现企业有序传承等方面经验,助力吸引和培育更多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外向型经营主体,不断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要更好发挥港澳地区全国政协委员“双重积极作用”,助力内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
会上,中央港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深化港澳与内地企业交流合作,促进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有关情况。全国政协常委李家杰、邱达昌、龚俊龙、张宗真、刘雅煌,全国政协委员容永祺、蔡荣星分别从探索企业健康成长的制度安排、营造有利于企业传承的制度环境、建立家族治理平台、推动内地企业落实独立董事制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与有关部门同志互动交流。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刘赐贵、副主任王伟,委员尹宗华、邓小清、刘晓冰、郭军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