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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系列课题成果(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学理研究
全国政协办公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第七课题组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如期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强调“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为此,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设立五年过渡期的重大战略部署。这一部署,是关系构建新发展格局、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议题,蕴含着深刻的学理逻辑与丰富的实践智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伟大实践开展学理研究,系统阐述其重大意义、核心内涵、理论渊源与理论创新,是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要求。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部分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发展基础依然薄弱,抵御风险能力依然不强,面临较高的返贫致贫风险。设立五年过渡期,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与精准帮扶机制,对脱贫群众和地区“扶上马送一程”,能够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衔接稳,为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消除后顾之忧。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对历史与人民负责的政治本色,是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的先决条件。
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扎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脱贫地区仍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共同富裕的突出短板。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持续改善脱贫群众生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举措。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可或缺的坚实台阶。
为实现全球减贫目标作出中国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弱鸟是可以先飞、高飞的。中国可以成功,其他发展中国家同样可以成功。这是中国成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世界意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作出巨大贡献,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的新篇章。中国探索形成的防止返贫致贫、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方案与实践经验,向世界证明贫困不仅是可以战胜的,在建立起可靠有效的后续帮扶机制的前提下,也是可以阻断、可以不再复发的。这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中国方案,增强了国际社会消除贫困的信心,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核心内涵
政治保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过渡期工作的总体设计、政策安排与重点任务,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实践中,持续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和“五级书记一起抓”的责任体系,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强大的政策执行力。保持并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15万支驻村工作队、50多万名驻村干部坚守乡村一线;强化考核评估“指挥棒”“质检仪”“推进器”作用,确保责任压实、政策落地。党的领导为做好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了最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显著优势的生动体现。
根本目标:迈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过渡期的根本目标,是在彻底消除绝对贫困、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的基础上,推动脱贫地区和群众稳步迈向共同富裕。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帮扶等开发式扶贫措施,使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产业收入、就业收入占比稳定在60%以上,成为增收的主要来源,可持续性显著增强。过渡期以来,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始终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持续缩小。通过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不断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832个脱贫县均培育形成了2—3个优势特色突出、带动能力较强的主导产业。
底线任务: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是衔接工作的基石和首要任务。我国构建了覆盖全体农村人口、多部门协同、高效运转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体系。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行业部门筛查”相结合,并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累计识别帮扶超过700万监测对象,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同时,持续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三保障”成果,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农村危房改造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此外,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络,优化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救助资源精准匹配需求,筑牢了坚固的民生安全网。
战略重点:提升发展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的要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过渡期始终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将外部“输血”与内部“造血”紧密结合。一是推动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现有帮扶产业全面梳理,实施“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分类策略,补齐产业链条短板,提升综合效益,近3/4的脱贫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特色产业对增收的支撑作用日益稳固。二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实施脱贫人口就业攻坚行动,通过强化东西劳务协作、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支持帮扶车间发展、用好公益性岗位、实施以工代赈等多种渠道,促进外出务工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始终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三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稳得住、有就业、能融入、逐步能致富”目标,通过配套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订单式”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统筹配建教育医疗养老设施满足公共服务需求,强化社区治理促进社会融入。四是注重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技能培训和人力资本培育,着力激发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发展的志气底气,避免“一兜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防止政策养懒汉。
实践方法:坚持精准施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强调“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过渡期严格落实“总体稳定、优化调整”要求,推动政策平稳过渡、精准施策。一是聚焦重点区域和人群。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予以集中支持。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实施精准帮扶。二是实施分层分类帮扶。根据监测对象的劳动能力、实际困难程度和类型,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差别化、精准化扶持。三是优化社会帮扶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形成原则上一个东部省份帮扶一个西部省份的长期固定结对;深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突出优势重点;创新“万企兴万村”等社会力量参与模式,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展所长,凝聚起全社会帮扶合力。
要素支撑:接续强化资源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贫困地区走向全面振兴”。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需要持续、稳定的要素投入作为保障。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05亿元,支持力度稳步提升,并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倾斜支持。金融支持政策在信贷准入、审批授权、资本计量、金融网点、再贷款政策等方面对脱贫地区予以倾斜,保持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优化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延续,继续安排每个脱贫县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可使用“奖励指标”,延续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保障了脱贫地区发展空间。这些实实在在的要素投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学理逻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这一重大战略决策与实践,具有深厚而广博的理论根基,其蕴含的学理源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在批判性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当代体现。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以其深邃的历史洞察与科学的辩证方法,为我们理解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提供了钥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正是这一原理的生动体现。首先,它体现了发展的连续性。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将社会历史视为一个连续不断的自然过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构成了一个内在统一、层层递进的历史进程。“有效衔接”既明确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个阶段的差异性,又在历史逻辑、政策体系和实践行动上强调了两者的连续性。设立过渡期、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确保了发展进程不因战略转换而出现断裂,确保了国家发展战略转换过程中的平稳有序与有效传承。其次,它体现了发展的全面性。真正的进步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系统性、整体性演进。过渡期工作不仅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更通过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就业帮扶等,推动脱贫地区经济、社会、文化、治理能力全方位提升,旨在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再次,它体现了发展的相对性。发展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从消除绝对贫困,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走向共同富裕,“有效衔接”在发展运动中不断深入推进。设立过渡期并实施分层分类帮扶,正是承认发展阶段性和群体差异性的体现,遵循了精准施策与梯度推进的辩证法则。
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的实践诠释。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系统回答了发展“为了谁、依靠谁、成果由谁共享”的根本性问题。这一执政理念贯穿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明确了工作的价值归宿。过渡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和改善脱贫群众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通过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教育、医疗、人居环境,都是“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实践。坚持发展依靠人民,激发了工作的力量源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过渡期始终坚持开发式帮扶和兜底保障相结合,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提升脱贫群众内生发展能力,让群众真正实现从“被动受益”向“主动创造”转变,使“有效衔接”的过程成为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激发民力的实践过程。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指引了工作的分配正义。过渡期,我国通过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守住民生底线,强化特色产业发展联农带农机制,优化帮扶资产项目收益分配机制,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功能,推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向薄弱地区覆盖,确保发展红利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每一份发展成果都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其中蕴含的民本思想、仁爱之心和社会理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滋养与智慧启迪。传统民本思想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经过创造性转化,升华为“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治理理念。过渡期实施的各项精准帮扶政策,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置于首位,正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仁者爱人”的核心伦理与“守望相助”的互助传统,经过创新性发展,滋养了“有效衔接”的伦理关怀和社会协同。传统乡村“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互助图景,在新时代被转化为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等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宏大帮扶格局,形成了超越地缘血缘的现代协同合力。“小康”与“大同”的社会理想,为中华民族提供了追求美好生活的文化愿景。“小康”代表了阶段性目标,“大同”代表了终极理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标志着千年小康梦圆。而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价值层面上与“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高度契合又实现了本质超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既继承了传统社会理想的思想理念,又赋予其新时代的实践内涵,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文化基因的创造性传承。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的理论创新
过渡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自觉,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了“有效衔接”的系列原创性理论。这一理论体系,核心是围绕防返贫致贫构建动态治理理论,丰富了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时代内涵,同时形成了兼具系统性与可操作性的方法论,为脱贫后的中国“如何实现防返贫致贫、推进乡村振兴、迈向共同富裕”这一关键议题提供了科学回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发展与创新。在过渡期,我国从脱贫攻坚期间消除绝对贫困的“存量”,转变为控“增量”和防“变量”,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发展和创新。一是建构了以防返贫致贫为核心的原创性理论框架。这一框架基于对贫困动态性、复杂性及风险社会特征的深刻认识,推动减贫治理实现从静态消除显性贫困向动态防控返贫致贫风险的根本转变,重心由应对“既成事实”转向干预“潜在可能”,深化了对贫困发生规律与风险本质的把握。二是推动了治理重心由“治贫”向“防贫”前移。打破“脱贫即终点”的静态认知,确立“脱贫是新起点”的发展理念,体现了“凡事预则立”的传统治理智慧在现代减贫治理中的创造性转化。建立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与帮扶机制,推动治理逻辑从“风险发生—后果应对”的被动模式,转向“风险识别—预警干预”的主动模式,是“治未病”东方智慧在减贫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增强了风险源头管控与过程阻断能力。三是构建了“收入—支出”双维度的识别框架。在过渡期,我国跳出了传统上以收入水平为主的识别框架,创造性地将“支出骤增”风险提升至与收入匮乏风险同等重要的理论高度。这使得政策干预的重点从静态关注收入,转变为动态监测家庭资源能否抵御支出冲击,从而更具前瞻性与精准性,能够从源头上识别和阻断“支出型贫困”的发生路径,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时代内涵。
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内涵的丰富拓展。在“有效衔接”实践中,我国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一底线任务和前置条件有机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把对监测帮扶对象的精准扶持作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从而深化和拓展了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一是注入“底线任务”核心维度,重塑乡村振兴的逻辑前提。明确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作为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这不仅要求在产业规划、项目建设中优先考量对脆弱群体的带动效应与风险防范,更是在治理实践中将动态监测与精准帮扶置于优先位置,从而在宏观发展战略中牢固嵌入了对重点人群的微观关怀与风险管控,使乡村振兴建立在更加稳固的基础之上。二是明确了目标群体精准指向,夯实共同富裕的实践基础。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但在推进路径上必须科学把握发展阶段性和区域、群体间的发展差异性。过渡期创造性地将“监测帮扶对象”作为需要重点巩固、帮扶与赋能的特定群体,通过建立分层分类的常态化帮扶机制,构建起针对重点群体的兜底保障与能力提升体系,使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更加具体,实践路径更为清晰,显著增强了其现实可操作性。三是确立了渐进有序的战略推进路径,凸显长期战略的过程性与阶段性。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都是长期历史进程。通过设立五年过渡期这一制度安排,在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之间构建了宝贵的平稳过渡与能力建设阶段。在过渡期内坚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优化调整分类推进,既有效防范了“政策断崖”风险,又推动特惠性帮扶政策稳步融入乡村振兴普惠性制度框架,体现了“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了可持续的长效制度基础。
方法论体系的突破与创新。“有效衔接”阶段的实践,不仅在理论和目标层面实现了创新突破,更在方法论层面催生了一套系统化、可操作的“治理工具包”,实现了从单一零散的工作方法向系统集成的方法论体系的跃升。一是实现了“精准”理念从工作方法论到系统治理观的深化发展。“精准”理念贯穿于防返贫致贫与乡村振兴工作全过程。在时间上,精准工作方法的关注点从“脱贫生命周期”管理延伸至“可持续生计生命周期”关怀。在空间上,从对个体和家庭的精准赋能,扩展到对区域整体的系统赋能。这使得“精准”成为覆盖治理全对象、贯穿治理全过程的系统性理念,推动国家治理理性与个体发展需求、区域振兴目标在更深层次上实现有机统一。二是推动帮扶制度实现分层分类的路径跃升。过渡期构建了分层分类帮扶的系统路径,形成了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新型社会帮扶体系。该方法论以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筑牢普惠性政策底线;同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群体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的特惠帮扶,推动有限公共资源实现边际效益最优化。这一设计有效突破了传统社会政策中普惠与特惠相互割裂的思维定式,在实践层面实现了短期纾困与长远发展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科学把握。三是推动开发式帮扶实现个体与区域系统赋能。开发式帮扶有机融入“千万工程”所蕴含的系统思维,将帮扶工作提升为一项统筹规划、分层推进的系统工程。帮扶重心由个体能力建设拓展至区域发展环境的整体塑造,形成“个体—区域”双向赋能的新格局。一方面,继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另一方面,着力构建城乡融合、产业协同、生态增值的系统性支撑体系,推动形成以县域为单元、以产业链为纽带、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底板的区域发展共同体,既夯实了共同富裕的微观基础,也强化了乡村振兴的整体动能。四是构建了从被动响应到主动防控的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在过渡期,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成了纵向覆盖国家至基层、横向打通多部门业务的动态监测网络,实现了风险识别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警”的根本转变。通过建立“监测—预警—干预—评估”全流程闭环机制,将动态排查、快速识别、精准帮扶与效果跟踪有机衔接,形成了数据驱动、敏捷反应的治理新范式,推动了减贫治理能力的系统性跃升,为全球数字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时度势,提出过渡期结束后要“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过渡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工作方面取得的经验及其所蕴含的学理逻辑,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宝贵借鉴,将有效服务于如期实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
组 长:马有祥
成 员:夏更生 林万龙 张 琦 史志乐 唐丽霞 王 琳 杨春华 曾佑志 谭明智 杨广越 叶可欣 孔 梅 薛亚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