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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和关键着力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并把“分配结构得到优化,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持续扩大,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五五”时期,需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谋划,通过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重点群体收入跃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和畅通国内外循环体系等重要政策措施,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持续扩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有14亿多人口和4亿以上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一般是指一定时期内,收入稳定、家庭殷实、生活舒适、消费水平和生活方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群体。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标准,以家庭年收入10万至50万元(对应典型三口之家)的绝对标准测算,截至2024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已突破4亿人,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等收入群体。
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构成主体越来越多元化。进城农民工、知识型和技能型劳动者、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等人群是未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的“后备军”。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来源结构是其经济地位和稳定性的重要决定因素。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构成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是支撑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稳定增长的主要来源。中等收入群体的区域分布呈现梯度特征,与经济地理的“胡焕庸线”高度吻合,东部地区在规模和比例上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从区域协调发展来看,虽然东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但是中西部地区正在加速追赶。
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时指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2020年,我国已经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既是发展问题,也是分配问题。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消费和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中等收入群体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人力资本。创新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高质量的人力资本是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关键。中等收入群体是扩大消费的主要力量。中等收入群体一般拥有稳定的收入和消费能力,在耐用品、住房、教育、医疗和休闲旅游等领域是重要的消费群体,在一些领域的消费占比超过50%。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降低收入差距的主要政策方向是调高、扩中和提低。其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是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途径。
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重要路径
一是加快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战略,夯实中等收入群体的就业岗位基础。为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中等收入群体就业岗位形成的结构性挤压效应,需要前瞻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有针对性地培育新型就业岗位。可制定“新产业—新职业—新技能—新岗位”的映射图谱,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政府、企业和社会需要共同协作,定期发布核心职业需求及技能标准指引,为高等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体系提供清晰的导向,确保新增劳动力有效匹配未来中等收入的就业岗位。需要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融合化转型升级,带动现有中等收入就业岗位的扩容提质。需要积极培育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拓宽中等收入群体的就业范围和渠道。重点发展“人力资本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支持研发设计、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康养护理等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创造更多高质量的服务业就业岗位。同时,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创业扶持等举措,构建能够广泛吸纳新型劳动者的现代服务业就业生态。
二是破除重点群体的收入上升通道壁垒,拓宽中等收入群体的来源。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效降低农民工家庭的城市生活成本与不确定性,使其“敢消费”、“敢投资自身发展”,为其通过技能提升和稳定就业迈入中等收入行列扫清制度障碍。实现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与户口脱钩。加快实现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进城农民工积极融入中等收入群体。加快实施青年就业质量提升行动,保障高校毕业生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可靠后备军。强化高等教育体系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鼓励企业提供高质量见习岗位,通过政策引导毕业生向新兴产业和基层领域流动。优化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解决融资难题,保护中小微企业主合法权益,稳定中等收入群体中的经营者队伍。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返贫的前提下,通过加快农村农业现代化等,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使更多农村居民能够通过勤劳致富。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得更多农村居民通过“城乡融合发展”通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三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强化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报酬增长机制,夯实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主渠道。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与劳动生产率提升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再分配政策调节力度,为潜在中等收入群体减负蓄能。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健全覆盖全民、公平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公共政策不断减轻居民的教育、医疗、养老等负担,增强中低收入家庭的潜在积累能力,为其向上流动创造有利条件。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促进中等收入群体财富合理积累。规范发展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加居民的金融等财产性收入;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权能,增强农村居民的集体财产性收入。
四是优化技术治理与就业保障政策,守护中等收入群体的就业安全。建立技术应用的就业影响评估与引导机制,减缓对中等收入群体就业岗位的替代效应。对可能造成大规模岗位流失的技术应用设定缓冲期,鼓励发展“人机协作”型技术。为中等技能劳动者提供适应和转型的时间窗口,避免技术变革对其就业岗位造成较大的负向冲击。构建面向未来的职业技能新标准与培训体系,重塑中等收入群体的核心竞争力。快速更新职业标准,教育和培训中更好融入数智技术,重点加强批判性思维、创造力等软技能培养。帮助劳动者掌握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知识和能力,使其在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保持竞争优势,维系甚至提升其收入水平。完善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为中等收入群体应对的就业岗位变迁提供安全网。打破社保与全日制雇佣的绑定,建立适合零工经济、平台经济的社保缴纳方式。为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变革中转换工作的劳动者提供连续性社会保障,防止其因短期失业或收入中断而脱离中等收入群体。
五是畅通国内外循环体系,优化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环境。坚定不移扩大内需,将中等收入群体培育为促进消费增长的核心引擎。通过增收、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新增长点,激发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与消费升级互为因果,强大的内需市场能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形成“收入增长—消费升级—产业升级—收入再增长”的良性循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稳住中等收入群体的就业基本盘。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有助于保住并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位置,保障与外需相关产业的就业稳定。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新发展空间,为中等收入群体创造更多元的就业机会。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吸引全球高端要素。通过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倒逼国内产业升级,从而在价值链顶端创造更多高收入岗位,持续提升中等收入群体的数量规模。
(作者黄群慧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作者韩文龙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