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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重要开放门户的海南自由贸易港

2025-12-18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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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我国高水平开放的战略需求,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中央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目标,是国家的重大战略,是海南的历史责任。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这是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标志性举措。

封关运作: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大标志性工程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标志着由起步阶段到实质性运作、由政策试点到制度安排的全面转型,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海关监管制度向建立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转变,标志着打造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新起点。

彰显我国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成功实现了从工业化初期到工业化后期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从短缺经济时代到消费新时代的历史性跃升。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口,正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这一特定背景下,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彰显了我国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以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局面。

彰显我国主动推动区域自由贸易进程的决心。推进以自由贸易为主线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是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变化的战略选择,也是地缘经济格局演变趋势下的务实之举。面对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市场分化等严峻挑战,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市场联通、规则对接、产业协同方面的枢纽节点作用,是促进区域自由贸易的特别之举,是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的重要任务。在全球经贸秩序加速重构的新背景下,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实现以开放促进合作、以合作扩大区域利益融合,努力成为内外市场的交汇点、规则对接点和产业链供应链的枢纽节点。

彰显我国主动分享超大规模市场红利的决心。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经过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拥有14亿多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的全球最大最有潜力市场。我国以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单边开放主动分享国内大市场。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是我国扩大自主开放、单边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世界投资者更加便利地进入中国大市场共享中国发展机遇,有利于以强大国内市场吸引集聚优质生产要素,促进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的提升。

打造重要开放门户的战略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目标,就是要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从国家重大战略层面理解和把握中央的战略意图,是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首要前提。

要发挥海南地缘优势、海洋资源优势、高水平开放优势,打造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重要开放门户。地缘优势是发挥开放门户作用的基础性条件。海南地处南海要冲,是太平洋通往印度洋的海上走廊,是多条国际海运线和航空运输线的必经之地,是连接亚太地区与世界其他地区最主要的海上运输通道之一。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海南岛将在区域经济文化交流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中国、东盟对外贸易中分别有94%、60%以上通过海运实现,中国—东盟间贸易65%通过海运实现。面对海洋合作治理挑战日益增大的现实情况,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务实推动中国—东盟蓝色经济合作的战略枢纽,符合域内各国的共同需求,也有利于维护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封关运作后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通过建立完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率先实施面向东盟等的单边开放政策,努力打造与东盟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的高地,将在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交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要适应趋势,成为中国大市场与东盟为主体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大市场的战略枢纽。近年来,全球性自由贸易动能趋于减弱,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以RCEP为重点的亚太区域成为全球区域性合作的突出亮点。未来几年,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强的大趋势,积极开展以RCEP为重点的亚太区域投资贸易布局,是我国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与RCEP零关税政策的叠加效应,将拓展海南与RCEP其他成员国货物贸易空间。另一方面,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为契机,更加重视与RCEP其他成员市场规则和服务体系的衔接互认,有条件推进商品通关及跨境要素流动自由便利,推动农业、旅游、健康医疗、金融保险、文化娱乐、航运物流、免税购物、高新技术等商品和服务市场的全面融合。

要在促进区域合作交流中发挥战略枢纽作用。一方面,成为区域性优质生产要素集聚中心。服务于我国产业链安全稳定和区域布局的实际需求,按照“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要求,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以高水平开放吸引集聚全球优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明显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管理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成为中国—东盟蓝色经济共同市场的连接点。以海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依托,以海洋产业一体化为重点,以建立泛南海自由贸易区网络为抓手,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打造地区海洋经济合作的新机制、新平台和新典范,在持续扩大利益交融过程中,形成“以合作引领治理”新格局。

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主要目的是促进海南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战略目标,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聚焦高水平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交汇点,形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破解海南过去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的突出矛盾,要以服务贸易为主导,以打造产业链为重点,以国际化为突出特点,充分发挥产业发展的政策、资源等优势,争取到2030年,建立起面向东盟、服务内地的具有海南特色与国际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明显提升四大主导产业国际竞争力。2020年以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四大主导产业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3.7个百分点。要争取到2030年,四大主导产业占比由2024年的64%提升至80%。二是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明显提升以免税购物、医疗健康、文化娱乐、国际教育为重点的国际化服务消费供给能力,成为国内居民国际化消费的主要承接地。三是明显提升对区域合作的产业支撑能力,建立依托内地、面向东盟的产业体系、服务体系。

要实现港湾融合发展的实质性进展。按照中央“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的要求,以双港金融合作为突破口,带动港湾产业一体化,形成打造重要开放门户的区域合力。例如,依托金融开放政策取得双港金融合作的“早期收获”,在热带农业、海洋经济、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珠三角产业一体化;布局一批港湾合作示范平台等。

要构建以“两个总部基地”为重点的市场体系。“两个总部基地”,即国内企业面向东盟市场的总部和吸引东盟为重点的国际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面向中国市场的区域总部。从新加坡、中国香港等自由贸易港的发展经验看,集聚一批全球或区域性总部企业成为提高自身在区域合作中地位作用的重要条件。大量的全球或地区总部企业集聚不仅产生了巨大合作需求,也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合作网络和国际化的服务体系。从总部企业的特点看,由于其本身的轻资产特性,对税费成本与贸易便利性具有高度敏感性,且具有极强的“头部效应”,若某区域所能提供的离岸贸易服务能够吸引企业入驻,那么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聚集海南。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就是要加快形成高度自由便利的金融环境和具有竞争力的税收环境,尽快形成总部企业集聚的大势。

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锚定“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不动摇,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立足封关运作的新起点,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

加紧核心政策落地。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首要的是加快核心政策落地。“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重要条件。

加快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例如,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极简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形成涵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国内规制、承认、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内容的具体可操作的“边境内”规制;进一步形成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条款,并形成国有企业改革、政府采购体制改革新路径;主动对接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深度一体化议题;主动对接DEPA数字贸易规则,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跨境流动、利用、保护、流转等规则体系。

全面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就是要以法律的刚性约束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全面落地,以法律的稳定性增强内外投资者预期;要用足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的改革开放自主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实现行政管理、行政区划、司法体制等本法明确的重大改革事项顺利推进,并带动制度集成创新的重要突破;要在法律层面严格落实“中央统筹、部门支持、省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合力。此外,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还要求用足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建立以本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

[作者迟福林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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