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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文先委员:转向“发力有强度、运行有韧性”的新型财政逻辑

2025-12-05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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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与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攻坚叠加交织的复杂环境背景下,“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既是确保“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战略必须,也是新时代背景下财政工作地位重塑、财政资金功能认识提升的重大转变,反映了财政工作重心从传统的“积极发力”与“通缩防险”之间的二元认知,向“发力有强度、运行有韧性”的新型财政逻辑的强力转变。

积极财政政策体现在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启用财政工具稳增长,国内面临人口结构变化、新旧动能转换等诸多深层次变革与挑战,必须转变传统思维、加大财政“托举”力度。这种力度,首先表现为赤字率与举债规模的合理调控,打破以往的传统约束,根据经济周期灵活调整赤字水平,通过财政乘数效应带动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形成“政府投资撬动社会投资”的良性循环。

积极财政政策源于政策工具系统创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规模扩大,为“两重”项目提供了长期稳定资金,破解了以往短期资金与长期项目匹配难题;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和投向领域,让资金流向更加精准;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筑牢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根基。这种“分类施策、精准滴灌”的工具创新,让每一笔资金都直击发展痛点,体现了积极财政的调控智慧。

如果说“力度”是“十五五”积极财政之“表”,“可持续性”则是其“里”和灵魂所在。在经济增速换挡、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财政可持续性绝非简单的“节流省钱”,而是构建“收入有增量、支出有效率、风险有底线”的良性生态。可持续性的核心在于“提质增效”,通过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实现“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这正是“十五五”财政可持续性的核心要义和财政政策的鲜明导向。

财政可持续性体现在收入端“开源”与“优结构”。一方面,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做强经营主体、培育扩大税基,形成“减税—创新—增长—增税”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强化税收征管精准性、探索新经济领域税收制度建设,让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此外,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将闲置政府资源转化为有效收入,在不增加经营主体负担的前提下,探索开辟稳定新财源。“十五五”规划建议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加大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力度等举措,都是构建可持续性财政的创新举措。

财政可持续性同时体现在支出端“优化”与“提效”。“十五五”财政政策明确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目的在于通过压缩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将资金集中投向民生、科技、绿色发展等关键领域。加大民生领域支出看似增加财政压力,实则通过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形成“民生支出—消费增长—经济回暖—财政增收”的良性循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支持,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从根本上增强财政长期造血能力。这种“重点保障、绩效导向”的支出逻辑,让财政资金“性价比”大幅提升。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基础和重要支柱。站在“十五五”历史新起点,实现“发挥积极作用”与“增强可持续性”双重财政政策目标,使命艰巨、任务光荣,既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又需要我们传承创新。只要我们牢牢把握“力足而不竭”的核心逻辑,让积极财政政策精准对接发展需求,让可持续性底线护航长期发展,就一定能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财政根基,让财政政策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力量。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湖北省新联会会长、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石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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