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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颁发2023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的决定

2024-03-03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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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颁发2023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的决定

(2024年3月2日)

十四届全国政协以来,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践行“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坚守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进一步增强履职本领,认真履行委员职责,聚焦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专门协商机构更好服务国家大局作出积极贡献,以模范行动展现出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良好风貌。

为激励广大政协委员奋发有为、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决定,对在履职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协委员予以表彰,授予丁时勇、马建堂、王俊、韦昌进、户思社、卢伟英、叶青、田沁鑫、朱新力、刘雷、刘木华、孙大伟、杨毅周、何一心、辛广伟、张志勇、张宗真、张宽寿、张福成、苗圩、胡建淼、施一公、贺颖春、顾学明、钱智民、郭媛媛、诺敏、陶智、屠海鸣、蒋建国、韩卫国、赖明、演觉等33名委员2023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

这次受到表彰的同志,是新时代政协委员的优秀代表。他们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聚集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密切联系界别群众,踊跃开展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发声,以优秀履职成效诠释了新时代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广大政协委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切实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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