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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12年管理费

2021-04-07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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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江西省湖口县双钟镇海正阳光小区的李大妈走进物业办公室,一次性补缴了12年的物业管理费,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有事先商量”基层民主协商的力量。

“我家住在一楼,一到夏天,物业不及时清理垃圾,蚊虫苍蝇满天飞,臭气熏天,从来不敢开后窗,跟物业反映了很多次,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为此,李大妈一直拒缴物业管理费,以示不满。

“刚开始根本无法沟通,李大妈也不让我们进家门,让实地了解情况再说。”参与此次议题调研的县政协委员许屏很是为难,“她说如果能解决好,带头交物业费。”

湖口县有商住物业管理项目51个,管理面积358万平方米,除7个小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二级环卫兼管卫生以外所有的新建商品房小区都有物业管理,但物业管理都不到位。因此,“全县物业管理”成为社区、物业及业主三方反映强烈的议题。

协商议事会上,县住建局物管办主任徐斌详细介绍了该县物业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打算。参与协商议事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承诺,将严格落实《湖口县住宅物业管理实施意见》,承担起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居民会把一些前期房产开发遗留的问题算到物业公司头上;加上物业费收费标准低,且绝大部分小区收缴率只在60%左右,物业公司无法提供高标准服务。”被吐槽的数家物业公司道出了难言之隐。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物业与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县司法局局长、县政协委员袁扬波现场作出解释,“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还是让老百姓面对面协商,才能实打实地解决问题。”

最终大家形成共识,各职能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出台《湖口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办法》,每年对商品房住宅小区、有住宅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

在李大妈的带动下,海正阳光小区18户居民缴清了多年所欠的物业费。

(刘淑敏 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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