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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旧厂房拓展为文化空间——民进北京市委会求解老旧厂房的“华丽变身”

2021-02-19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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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厂房腾退再利用对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北京也在老旧厂房拓展为文化空间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先后出台《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指导意见》《关于推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指导意见落地实施的工作方案》《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随着798、751、莱锦、新华1949等园区转型成为新的文化地标,老旧厂房的新价值被成功激活。

然而,民进北京市委会在调研中,却发现仍有一些问题制约着老旧厂房向文化空间的成功转型。在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民进北京市委会提交《关于将老旧厂房拓展为文化空间的提案》,求解老旧厂房的“华丽变身”。

一本台账

民进北京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老旧厂房改造普遍缺乏分级分类规划,存在价值认识不统一、资源底数不清楚、规划引导不清晰、改造利用不规范等大量深层次问题,部分待改造老旧厂房缺乏科学地保护、利用和安全评估标准,改造利用的要求尚不清晰,不能合理有效利用。

“应建立动态老旧厂房台账,依据老旧厂房的年代风貌、体量结构、文化价值、安全质量建立认定评估标准,分级、分类确定保护利用规范。对于具有较高文化价值的老旧遗址,依据相应的文物管理规定,纳入保护范畴。对于可改造利用的老旧遗址,则应制定专项规划,明确保护利用的范围、对象和层级。”民进北京市委会提出。

一套政策

由于老旧厂房等闲置空间资源多数属于工业用地,与文化相关业态的商业属性不符,很多入驻企业只能选择在改造后的空间内经营,而在其他区域进行注册。针对这一问题,民进北京市委会建议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土地利用优惠政策,缓解由于临时变更土地性质带来的运营成本压力。比如规定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基础上,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过渡期后,可按新用途、市场价格,以协议出让方式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一项机制

民进北京市委会在调研中还发现,目前,规划和国土部门对文化空间改造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安全管理、新增面积和用途等方面缺乏相应的可执行标准,导致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难以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安全审批、新增面积和用途的审批手续。多个政府部门难以统筹协调,极大延缓了改造进度,增加了建设成本。

他们建议市政府责成相关产业部门,协调经信、发改、国有资产、国土规划、消防、安全等多个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联动审批机制:就立项、规划、改造建设、遗产保护、使用安全、公共文化服务及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会商论证,进行联合评审。

一应服务

还有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市政公用配套设施、相关中介配套服务不足,部分改造后的文化基地甚至没有能力单独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入驻企业无法享受融资担保、信息、技术、人才等各方面服务,影响了可持续发展。

民进北京市委会认为,应加大对改造文化基地的财税支持,支持具有示范性的文化空间优化提升硬件设施,建设公共技术服务、投融资服务、信息咨询、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将企业信用建设、银行担保与政府支持三者相互关联,扶持企业发展。

(记者 吕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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