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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凝聚共识融入履职全过程——北京市政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发挥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作用”主题研讨会综述

2021-01-13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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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发挥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作用”主题研讨会,重点就新时代人民政协如何更好发挥凝聚共识职能作用进行交流探讨。会议收到论文70多篇,有关专家学者、部分论文作者、研究会会员等130余人出席。北京市政协主席、研究会会长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刘佳义、张峰、周淑真、王小鸿等专家学者和政协工作者作大会发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吕仕杰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为新时代人民政协做好凝聚共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董亚炜认为,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中大有可为,应当发挥独特优势,实现自身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新时代做好凝聚共识工作,对于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认为,凝聚共识对于国家治理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用中华民族共同的利益、价值凝聚人心,汇聚起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主任王小鸿认为,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广泛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历史使命。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刘佳义认为,不能将“共识”简单地理解为“一致”和“相同”,而应该将其视为经过民主协商后达成的一种理性的、正义的认识。凝聚共识一方面是要将社会不同的需求和声音汇合起来,尽可能从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另一方面是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准确地传播到社会不同阶层,解决不同社会阶层的不同需要,集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张峰认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凝聚共识新职能,不仅仅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延伸和拓展,而且是人民政协职能体系中的基础性职能,是政治协商的目的、民主监督的准则和参政议政的动力。刘佳义认为,凝聚共识是政协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项职能不是并列的,而是贯穿于三项职能之中的,每一项职能都要体现凝聚共识的功能。

针对进一步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刘佳义认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政协委员凝聚共识工作、面向社会做好传播共识工作、广泛汇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能量。北京市政协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江宗盟认为,做好政协委员凝聚共识工作,首先要加强自我教育,特别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平台。北京市昌平区政协研究室主任赵守华认为,广泛传播共识要突出强调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突出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突出强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九三学社大兴区工委副主任罗道全认为,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还要处理好求大同与聚小同、凝聚内部共识与外部传播共识、思想武装与履职实践“三个关系”。

(记者 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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