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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会场: 补上监管漏洞 推行“租购同权”

2020-09-25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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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是全国住房租赁的大省,8200多万城镇人口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居住在租赁住房。在深圳、东莞等城市,租房居住的比例则超过三分之二。2017年,全国首批住房租赁工作的12个试点城市中,广东有4个。在探索住房租赁市场的道路上,广东无疑是先行者。

9月24日,在全国政协“建立‘租购并举’制度,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远程协商会广东分会场,广东省政协主席王荣、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和广东省政协委员参会,带来了广东的经验启示。

“城中村”是许多外来务工者在大城市里落脚的第一站,但这里也是让政府监管部门头疼不已的“隐秘角落”。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张少康在会上提出,我国现行住房租赁的政策法规,仅“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没有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租赁行为纳入监管范围。

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回应: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五条已明确,集体土地上依法建造的住房的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参照条例执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租赁行为缺乏监管依据的漏洞将会补上。

自从2017年住建部放出“租售同权”的大利好后,长租公寓迅速成为市场新风口。然而,部分企业通过“长租短付”等方式,利用承租和转租之间的租期差,做高市场估值。“目前,对于住房租赁资金没有任何监管规定,一旦企业资金链出现断裂,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张少康说。

张少康建议,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对住房租赁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明确禁止“长租短付”行为。另一方面,参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要求设立住房租金监管账户,加强资金用途监管。

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多个部门开展了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加强了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模式的监管。而《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对相关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要实现“房住不炒”,推行“租购同权”是一个有力抓手。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总商会副会长胡德兆委托广州市民营企业商会的房产协会进行了“租购同权”的相关调研。他发现,租购同权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房东不愿签订3至5年以上租赁合同,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从提高租金收益和稳定市场环境入手。所以,他赞成扶持、引导长租公寓的发展,但政府要加强对长租公寓资金使用的监管,保护房东和租客的权益,同时在政策上给予适当扶持,使其有盈利、可持续。

在“租购同权”实施中,大家最关注的是学区房福利的问题。这也成为了远程协商会上的热议话题。胡德兆认为,该问题主要是因为优质学校太少。要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从区域协调发展着手,国家从政策引导、企业从社会责任等角度,尽力帮助落后地区发展,提高教育等公共资源均等化水平。

对此,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表示赞同,并提出下一步要通过扩大学位供给和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逐步解决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不足的问题。(记者 林仪 揭春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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