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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回归20周年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诞生记

2019-12-19来源:中国政协文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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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制定,经过了三上三下,凝聚了各界群众的智慧、期盼与意志。我作为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被推举参与其事,担任征集区旗、区徽设计图案策划小组召集人兼评选委员。

   1991年,在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之下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征集和评选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钱伟长担任,成员包括起草委员会委员许崇德、毕漪汶,内地与澳门著名美术家吴作人(后因高龄,身体欠佳,未参加工作)、刘开渠、常沙娜、陆昌、甘恒、李鹏翥。

   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决定在澳门及内地采取公开征集的办法,从应征稿件中遴选出最佳设计图案。征集启事于1991年2月1日在澳门各大报刊上刊登,截稿时间是6月30日。

   香港基本法的制定早于澳门,香港区旗、区徽的图案的征集和评选工作也早于澳门,为了借鉴香港的经验,策划小组于3月15日邀请了三位香港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成员文楼、何弢、韩秉华参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创作原则座谈会,介绍了香港的经验:设计要顾及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不能太抽象或太写实、要简单明了等。

   4月3日,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在报刊上发表了《答读者问》,就区旗、区徽的相关事宜作了扼要的解答。咨询委员会还多次通过电视、电台及中葡文报刊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征集活动有关事宜。

   4月1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在北京举行首次会议,集中讨论征集和评选的主要问题,决定于7月中旬评选出15份作品提交起草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同时分别在澳门和内地展出及征集各方意见。

   5月30日,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就区旗、区徽征集工作开展以来所遇到的问题,在报刊上发表了《再答读者问》,详细阐述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

   6月30日,征集工作圆满结束。征集到内地28个省、市、自治区应征者设计的区旗、区徽图案414幅,征集到澳门社会各界以及来自加拿大、葡萄牙等应征者设计的区旗、区徽图案368幅,共计782幅。

   7月1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从782幅图案中初步选出150幅。第二天上午,从150幅中选出118幅进入第一轮遴选。然后再经过投票初选出了15套区旗、区徽图案。

   8月1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设计图案初选优秀作品展览在南光大厦澳门展览中心揭幕,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兼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郭东坡,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崔德祺、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何鸿燊、何厚铧及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唐星樵主持剪彩仪式。展览一连三天,吸引了众多澳门居民包括土生葡人前往参观。参观者都踊跃地在征求意见表上填写自己心爱的入选作品并提出意见,为评选委员会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11月20日,初选优秀作品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一连展出三天,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开幕式异常隆重,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副主任委员雷洁琼、李后,秘书长鲁平等出席,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主任钱伟长致词介绍征集工作过程和进行的计划。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印制了“观众喜爱的初选方案”的表格,供观众选择3套填在表格中,收集到的北京各界意见同样提供给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参考。

   12月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第三次会议。采取投票方式,从15套共30幅初选作品中,评选出3套共6幅复选入选作品。

   1992年9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评选委员会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最后一次评选会议,经过评选委员会和原作者的修改,将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作品进行综合,组成以黄色的五颗星、白色的莲花和水波纹等构成的图案,并一致通过选用以绿色为底色并向起草委员会建议,并提交同一设计图案的绿色和红色作底色两个版本。

   为什么评选委员会一致倾向选用绿色为底色?美术家、评选委员常沙娜教授当时解释说:绿色具有一定的视觉含义,澳门过去也比较习惯于绿色,而绿色也象征和平。从效果上看,中国的国旗是以红色为底色,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的底色也是红色,如果澳门也采用红色为底色,则难以显示出相互的区别。国际上都倡导环保理念,绿色正是代表着环保,是整个世界潮流的发展趋向。

   1993年1月,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区旗、区徽设计方案获得通过,并庄严地写入基本法。

   《澳门基本法》第10条明确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除悬挂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悬挂和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是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徽,中间是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周围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葡文澳门。”

 

   本文选编自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澳门文史编辑委员会编《莲花绽放 濠江巨变——澳门回归十五周年亲历记》。文字有删减。作者李鹏翥(1933—2014),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澳门新闻工作者协会会长、《澳门日报》副董事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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