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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

2019-11-06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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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这种协商民主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独特优势。

协商民主,更加体现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的中国方案。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

协商民主,更加凸显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特点和优势。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协商民主,广泛凝聚政治共识。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正是不同意见的兼容并蓄,求同存异,实现广泛的凝心聚力,更加凸显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实现党和人民的期待。实现大团结大联合,实现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广泛凝聚政治共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协商民主,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人民政协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支撑点、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突出问题建言献策。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协商民主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润物有声惠及人民群众的坚实之举。

协商民主,对政协委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政协处于凝心聚力第一线、决策咨询第一线、协商民主第一线、国家治理第一线,是党和国家一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政协委员作为政协工作的主体,既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又要强化责任担当。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是情怀,也是本分,时刻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认真履职落实在行动上。

(作者李云才系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湖南省委会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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