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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班正式通知】关于举办十三届全国政协连任委员学习研讨班的通知

2019-09-10来源: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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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打牢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按照全国政协统一部署,定于2019年10月24日至25日,以全国政协机关为主会场举办十三届全国政协连任委员(含未参加此前集中学习的新任委员)学习研讨班,并协同31个省区市政协同步开展远程学习活动。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要求,学习研讨班出席情况计入委员履职档案。委员除执行中央重要公务、已定出访安排或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外,因一般性工作原因均不得请假。如不能出席,须履行请假报批程序(详见附件)。

请于9月27日15时前,将回执传真至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并凭此通知于10月23日9时至16时前往全国政协礼堂一楼前厅报到(车辆可暂时停放政协礼堂南广场)。

本期学习研讨班将在“全国政协委员移动履职平台”(APP)开通学习专区,组织群组交流和在线学习,届时请登录并关注“主题议政”、“委员学习”栏目。

附件:

1.关于十三届全国政协连任委员学习研讨班请假事宜的说明

2.十三届全国政协连任委员学习研讨班回执(点击下载)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010-66193191/3192/3193/3194

传真:010-66191730/1731/3195

 

 

附件

关于十三届全国政协连任委员学习研讨班请假事宜的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有关严格会议和活动请假制度的规定,现将十三届全国政协连任委员学习研讨班请假事宜说明如下:

一、会前请假。提前将书面请假报告提交全国政协办公厅,说明请假原因及具体时间,须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会议期间临时请假。提前向本小组召集人提交书面请假报告,说明请假原因及具体时间。

三、请假报告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请假报告由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代收报批,传真:010-66191730/1731/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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