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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部门决算

2019-07-19来源:全国政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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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是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为全国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

(一)负责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双周协商座谈会、秘书长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全国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学习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八)参与全国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九)负责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政协的其他参加单位。

(十)负责全国政协机关的外事工作、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各级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国政协及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包括经费管理、基建和审计工作。

(十二)承办全国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国政协办公厅内设机构19个,包括: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秘书局、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教科卫体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港澳台侨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委员会办公室、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局、新闻局、外事局、人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局。

全国政协办公厅所属预算单位15个,包括:

1. 行政单位4个,包括:全国政协办公厅本级、中华职业教育社、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

2. 事业单位10个,包括: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人民政协报社、全国政协礼堂、全国政协北戴河管理局、《教育与职业》杂志社、《黄埔》杂志社、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中国政协杂志社、全国政协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政协文史馆。

3. 中央文化企业1个,为中国文史出版社。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69,067.87万元,支出总计169,067.87万元。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2,60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35.99万元、占73.30%;事业收入25,846.15万元,占22.95%;其它收入4,219.07万元,占3.75%。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03,72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96.58 万元,占56.78%;项目支出44,824.80万元,占43.2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4,961.4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35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59%。

(二)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35.56万元,占84.24%;外交支出2,751.62万元,占4.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34.91万元,占4.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2.28万元,占3.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48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2,418.02万元,占3.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及预算执行具体情况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7,353.8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拨款支出56,73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1.16万元;项目支出39,524.40万元。

(1) 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4,579.94万元。

(2) 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7,547.74万元。

(3) 政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财政拨款支出1,095.05万元。

(4) 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财政拨款支出13,343.70万元。

(5) 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财政拨款支出1,149.88万元。

(6) 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财政拨款支出3,144.66万元。

(7) 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536.17万元。

(8) 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329.51万元。

(9) 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8.90万元。

2.外交支出(类)

财政拨款支出2,751.62万元,其中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国际交流活动(项)支出2,751.6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财政拨款支出3,33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51万元;项目支出2,504.40万元。

(1)文物(款)博物馆(项)财政拨款支出633.97万元。

(2)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财政拨款支出2,460.95万元。

(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4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拨款支出2,05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60万元;项目支出34.67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1,604.76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398.52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9万元。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财政拨款支出61.48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1.4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

财政拨款支出2,418.0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1,776.48万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182.30万元。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459.24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3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2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51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无形资产购置。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335.75万元,本年实际支出787.96万元,执行预算5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66.45万元,执行预算54.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58万元,执行预算80.21%;公务接待费184.93万元,执行预算58.6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66.45万元、占59.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58万元、占17.33%;公务接待费184.93万元、占23.47%。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6个,二级项目117个,共涉及资金48,59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中国政协文史馆“文物”等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1.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立项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较为合理,资金到位及时,执行中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规范运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在2018年中央部门决算中反映参政议政经费项目、其他项目_文物项目、新闻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政议政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参政议政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8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9,603.45万元,全年执行数4,722.81万元,完成预算的49.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该项目通过开展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办复提案、课题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等相关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重大问题献计出力,为民主决策、制定规划、建立制度、科学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往来款待结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往来款结算力度。

其他项目_文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项目_文物项目自评得分94.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10.74万元,全年执行数633.97万元,完成预算的62.7%。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该项目主要用于宣传和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其实践成果、人民政协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并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史资料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项目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未做备选方案,临时应变能力不足,易受工作计划调整影响,拉低项目执行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备选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宣传和展示人民政协工作。

新闻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新闻宣传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275.50万元,全年执行数1,050.89万元,完成预算的82.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该项目主要用于人民政协报社、中国文史出版社、《教育与职业》杂志社、《黄埔》杂志社、中国政协杂志社等全国政协系统宣传出版行业的事业单位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扩大人民政协事业的影响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充分预计本年图书出版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制定年度出版计划时充分预计各类影响因素,提高图书出版计划的准确性。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4.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75.9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了日常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3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全国政协办公厅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全国政协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政协礼堂等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指全国政协召开各类专门会议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指全国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指全国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中心、中国政协文史馆等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全国政协办公厅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中央纪委驻全国政协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国际交流活动(项):指全国政协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项):指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杂志社、《教育与职业》杂志社、《黄埔》杂志社、中国文史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中国政协文史馆文史资料征集、文物保护和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国政协办公厅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机关老干部局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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