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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东常委代表民革中央的发言:基层环保执法应更科学

2018-08-22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基层环保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事关污染防治攻坚战能否打得好、打得赢、不反复。目前,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暴露出的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并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首先是执法队伍人手不足。污染防治工作迈入新时代后,人员编制未及时增加,且现有人员配置“倒三角”问题突出。此外,专业化程度不高。基层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部分在岗人员“半路出家”,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不足,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法规掌握不够、政策理解不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执法尺度把握不准等问题。同时,工作方法不够科学。一些地方为突击完成环保任务,采取的治理举措“用力过猛”、不尽科学。

为此,建议:适当扩大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模。各级党政部门要优化人员编制结构,将执法人员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通过同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从环保部门外划转编制等办法,解决基层工作的用编需求。

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基层环保执法队伍培训,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及时总结污染防治经典案例和实践操作模式,推广污染防治创新技术。

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各级党政部门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可对基层一线接触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防治工作者进行补贴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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